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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首次軍銜制的取消(1)

新中國實行軍銜制紀實 作者:徐平


第七章首次軍銜制的取消

1955年實行的軍銜制,作為我軍建設的重要法規(guī),有力地推動了軍隊正規(guī)化、現(xiàn)代化建設。但是,僅僅過了十年,這次軍銜制度就被取消了。除了受“左”的思想的影響,還有沒有其他原因?

一、對軍銜制度認識上的偏差

1955年9月28日,即中南海懷仁堂元帥將官授銜授勛典禮的第二天,《解放軍報》發(fā)表社論,闡明了實行軍銜制度的意義:

為什么現(xiàn)在要在人民解放軍中實行軍銜制度呢?這是因為隨著義務兵役制的實行,部隊現(xiàn)代化的裝備要求部隊的訓練和行動都必須嚴格遵照正規(guī)的制度和條例,軍官在軍人中間的地位和相互關系也必須明確規(guī)定,部隊的組織性和紀律性必須進一步提高,實行軍銜制度將更便于加強部隊的組織性和紀律性,以遂行軍事任務。在長期的國內(nèi)革命戰(zhàn)爭中,人民解放軍曾經(jīng)建立了嚴明的紀律,形成了上級愛護下級,下級服從上級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但在那個時期,由于部隊分散作戰(zhàn),裝備簡單,兵種不多,并且是由志愿兵組成的,官兵長期相處,互相識別容易,當時我們又沒有全國統(tǒng)一的政權來頒發(fā)和授予軍銜,所以在那個時期不實行軍銜制是完全正確的?,F(xiàn)在的情況不同了,全國的人民政權早已建立,義務兵役制已開始推行,人民解放軍的編制和裝備也同過去大不相同了,所以就必須實行而且也有條件實行軍銜制了。國家授予軍官以軍銜,是國家給予各級軍官的榮譽,同時是國家給予各級軍官重大的政治責任。軍官按照條令施行職權,也是國家和人民對他們的要求。因此,各級軍官必須戒驕戒躁,兢兢業(yè)業(yè),完成國家和人民給予的光榮任務。根據(jù)軍官服役條例的規(guī)定,軍官必須佩戴和軍銜相符的肩章符號,以便在官兵之間,各級軍官之間,各軍種兵種之間,有著顯明的識別標志。這就能夠隨時隨地按照嚴密的軍事組織和秩序,職責分明地進行指揮和工作。只有這樣,軍隊才能在裝備復雜、運動快速和現(xiàn)代化諸兵種協(xié)同動作的新條件和新要求之下,依據(jù)迅速變化著的情況,勝利地執(zhí)行軍事任務,保衛(wèi)祖國。

但是,由于時代的局限,當時我軍一些高級將領中,存在著對軍銜制度的偏見。如1958年的軍委擴大會議上,不少將領對軍銜制提出了質(zhì)疑,認為軍銜制是教條主義或是資產(chǎn)階級的東西,不符合我軍的實際,甚至建議取消軍銜制。如某少將在發(fā)言中說:“軍銜制度我本身就懷疑。古今中外,新舊式的國家軍隊都有軍銜標志,但這并不能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也必須掛牌子,我們過去的級別不是很好的軍銜制度嗎?……因此我認為應該把牌子摘下來,大操大典時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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