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該死的人販子

紅樓的草根兒們 作者:涼月滿天


元宵佳節(jié),霍啟(“禍起”,家人注意,以后起名,千萬看好諧音)抱英蓮觀燈,把個孩子給活活弄丟了―――被人販子抱跑了。

人販子真不是好鳥,任何時代都不是好鳥。

甄士隱兩口子活了半輩子,才養(yǎng)這么個女兒,給她勾畫了多么美妙的藍圖啊,突然間就把個活孩子給弄丟了。那真是剜肉剜心的疼。睜眼合眼都是孩子在笑,孩子在哭,孩子在跳,孩子在跑,孩子銀鈴一般的聲音叫爹叫娘。這孩子給弄走,吃什么?穿什么?餓不餓?冷不冷?會不會挨打受罵?賣給誰家?要是賣給個好人家還好,要是賣給個張飛李逵那樣的黑煞神,唉呀我的女兒呀……

所以說,所有的人販子,拐小孩的、拐婦女的,都該下地獄。

可是光譴責(zé)沒有用,人販子在那個時候蔚然成風(fēng),居然還分門別類:有拐來寶寶后即刻賣給無兒無女人家的,有拐來小姑娘后養(yǎng)到十幾歲,再看情況而定的。長得漂亮了就好辦,隨隨便便賣給誰家當(dāng)妾都能掙一筆大錢。要是賣給青樓,那就更發(fā)財了。長得不漂亮也沒關(guān)系,總有缺媳婦兒的窮人,賣上仨瓜倆棗兒的,頂多算個不賠不賺―――怎么能算不賠不賺呢?你以為他把人家小姑娘拐來之后,當(dāng)王母娘娘供著嗎?那是要給咱打雜做飯、捏腰捶背、洗衣裳打掃衛(wèi)生的,就是一個不花錢的女傭工。而且一不高興還可以又打又掐又擰,是個免費的出氣筒。

英蓮被人販子拐走,就是當(dāng)一項長期投資來養(yǎng)活了,從三歲養(yǎng)到十一二歲。不是親爺熱娘,還指著吃上三茶六飯?做人不可太貪。就算買一支股票,盤個八九年,也該出手了。一出手就碰上公子馮淵(“逢冤”,又是個倒霉蛋兒),對她癡情一片,從此可望災(zāi)消難滿??墒?,該死的人販子偏偏貨賣兩家,又收了薛蟠的錢。

那家伙是個呆霸王,只會唱哼哼韻,把唐寅念成庚黃,無比蠻橫,二話不說,打死馮淵,搶走英蓮。還不是憑的家里有錢!有錢就有勢,有勢就霸氣沖天,霸氣沖天就胡作非為,胡作非為的結(jié)果是把一粒蓮子扔進泥塘,任憑它在那里冉冉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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