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一個美國紐約大學的清貧學生 交不起宿舍房租 偷睡圖書館八個月 被發(fā)現(xiàn)了 校方沒有處分 反而安排這學生免費住宿舍。這個有趣而又感人的故事 最近成為國際新聞。
是不同的年代了。當年做研究生 我在洛杉磯加州大學的圖書館斷斷續(xù)續(xù)地睡了兩年多 不是偷睡 是光明正大的 而“睡館”的同學還有其他兩個。說斷斷續(xù)續(xù) 因為當時有自己的小公寓 交得起房租 只為了讀書方便而選睡圖書館 不回到自己的公寓去。那時成績好 校方免了學費 做助理教員的月薪大約美元三百 找外快 替教授改卷每份一元 替學校運動員補習每小時五元。那是四十多年前 通脹之前的日子了。
那時大學的圖書館每天開二十四小時 每年開三百六十五天。研究生可以申請 在圖書館內拿得一個專用小室(稱cubicle) 在地上對角可以睡覺。小室內有書桌 桌上的墻有書架 小室有門 可上鎖 外人不得闖進也。??燈是自備的 也帶了枕頭 被鋪 清潔用品之類 而重要的是一只發(fā)熱針。后者用于把罐頭湯在數(shù)分鐘內煮開 與餅干同吃大有奇趣。不是沒有錢吃得較好的 而是懶得跑到外間吃漢堡包。
住在圖書館 可不是因為在地上睡覺有其過癮之處 而是要讀的書太多 借出搬回家 搬來搬去 很麻煩。看官要知道 圖書館藏書的分類 先是一門學問分類 繼而專題再分類。要研讀一個小專題 可以一下子把所有有關的書籍搬進自己在圖書館內的小室 不用借出去的。館內有小手推車 滿載推進自己的小室 讀后滿載推到走廊 不須放回原來的書架上去。
事實上 圖書館的管理禁止我這種大讀客把書放回書架 因為可能弄錯編排次序。有這樣的服侍 圖書館乃天堂也。只有研究生 有教授推薦信的 才有這樣的享受權利。
一天閱讀十多本書 可以那樣快嗎 可以的 因為不是逐字逐句地讀 而是隨意地翻閱。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書都很無聊 毫無創(chuàng)意 多一本不多 少一本不少。問題是求學的人不多翻閱就無從作出判斷。
老師或同學津津樂道的重要讀物 有口皆碑的 與自己所學有關當然要細讀。但這個層面的作品 與自己攻讀有關的 起來不到兩英尺。其他很多很多的書 不被重視的 可能有一章半章值得細讀 或其中可能提到一些事實 不知是真是假 與他書所載不同 對學問的思考有助。偶爾碰到一本不見經傳但自己認為是要讀的 驚喜也。滄海遺珠不常有 但有這回事。當年翻閱群書 找新意 有大海撈針之感 但做學問撈針總要撈一下。
今天才知道的意外收獲 是當年睡在圖書館的日子 苦悶之余找了好些與自己讀書考試無關的書籍看。什么鴉片戰(zhàn)爭 太平天國 明治維新 藝術歷史 路易十四都很有消閑價值。目過不忘 這些是我今天寫專欄文章的本錢了。雖說不忘 其實忘了不少。
歷史的年份有時記錯(不會大錯 小錯無傷大雅吧)而細節(jié)免不了有點出入。最難記的是人名與地名。不知何解 年輕時的記憶力 雖然朋友認為是奇異功能 永遠記不起他人認為是容易記的人名與地名。我這個人對專用名詞顯然有抗拒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