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足球,就是由有錢人決定的,為了窮人而進行的窮人的運動。首先必須得明白這一點。
所謂“facepainting”是指在臉上畫上國旗,助威加油。這好像起源于美洲土著居民在戰(zhàn)爭之前舉行的活動。這樣做高興在哪兒呢?
據(jù)說道頓堀涌來三千多人。這同足球沒什么關(guān)系吧?在阪神時也一樣。
巴西的女孩居然露出乳房像發(fā)狂似的助威加油。側(cè)目望過去,日本人好像也很活躍,看來“這可好啦!”的DNA活躍在世界各處嘛!
在來自里約熱內(nèi)盧的轉(zhuǎn)播中,日本播音員大聲喊道:“簡直就是里約熱內(nèi)盧的狂歡節(jié)!”可不是嘛!因為同樣的一群家伙做著同樣的事情。在下次“節(jié)日”到來之前,什么也不用想,只要為了那一天的到來工作、吃飯就好了。我們可不想同那些家伙做一樣的事。
值得同情的是山谷的日雇傭工大叔們。因為那些簡易的旅店要給外國的贊助商住,所以他們被趕了出來。
與此相反,大阪開博覽會時也給外國贊助商安排了住宿,但因為地理位置偏僻,加上宣傳力度不夠,據(jù)說只有一個人前去住宿。大家都顯得很無所謂嘛。
知道嗎?據(jù)說在世界杯期間,“死了”很多日本人呢!要問這其中的緣由,自然是因為大家都想看比賽,所以就編出“父母去世了”或“朋友去世了”之類的理由,向公司或?qū)W校請假。就這樣,有幾十萬的人被隨隨便便“殺死了”。大家就想看到這種程度嗎?
結(jié)果,大家被巧妙地置于這樣一個構(gòu)造中:在世界范圍內(nèi)涌起“這可好啦!”的熱潮,獲利全部歸FIFA所有。就像四年一次固定交租一樣。不管怎樣失敗,贏家永遠是FIFA。
說完FIFA和贊助商,第三個我要說的是“日韓共辦”。這點讓人覺得莫名其妙。本來是日本主辦的,不知道為什么又要和韓國一起辦呢?
還有一個要合辦的原因,好像是在FIFA副會長、韓國足球協(xié)會會長鄭夢準的介入下,韓國想要在自己國家舉行開場賽和決賽。這樣的話,日本應該說“我拒絕”,然后退出就是了。我就不明白,為什么那么想合辦呢?
大會的英語名稱是Korea-Japan。一般情況下,在國際比賽中,按照阿拉伯字母的順序,是J在前面的。Japan-Korea才正常。所以在韓國寫“Korea”不是以K打頭的,而是從C開始,寫作Corea吧。
如果韓國那么想將自己排在前面,有必要和日本一起辦嗎?
這樣說的話,澳大利亞和韓國合辦多好。澳韓世界杯,不錯吧。韓國和印度,就是韓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