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楔子(1)

失火的天堂 作者:(美)理查德·保羅·埃文斯


1874年夏天,瑪麗?埃倫?威爾遜,這位來自紐約的九歲小女孩令全美嘩然。當年媒體爭相報道的轟動事件:瑪麗?埃倫遭受雙親凌虐。如果放在今天,恐怕連地區(qū)報紙都上不了。

倘若不是瑪麗家附近的衛(wèi)理公會①傳教士埃塔?惠勒女士拯救了瑪麗,嚴重受虐的小女孩說不定早就沒命了。

一開始,惠勒女士想幫助小女孩,結(jié)果卻徒勞無功,因為當時根本沒人相信有虐待兒童這種事。所以當時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凌虐兒童。

然而,禁止虐待動物的明文規(guī)定卻是有的。當惠勒女士想替瑪麗?埃倫伸張正義卻嘗遍失敗滋味后,意志堅定的她找上“美國防止虐待動物協(xié)會”(ASPCA)的創(chuàng)辦人亨利?伯格。伯格與協(xié)會立刻主張兒童同為動物界一員,跟犬類動物一樣皆應受到法律保護,進而替瑪麗?埃倫爭取到法律保障。

盡管瑪麗?埃倫的案子一度成功引起全民憤慨,但騷動不久便平息下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也再次遭到大眾的漠視。

世紀交替后不久,好不容易受到公眾關(guān)注的兒童受虐問題再次遭受重挫,因為知名精神分析學家弗洛伊德公開發(fā)表理論聲明:那些宣稱童年時期曾遭受過性虐待的病人,不過是因為性幻想受到壓抑的緣故。

一直要到20世紀60年代初期,距離瑪麗案將近一個世紀之久后,醫(yī)學界才正式宣告虐童案存在。

正當全世界還在探討虐童案是否成立時,無數(shù)兒童的身心卻持續(xù)背負著可怕的秘密與傷疤,只因為沒人愿意相信并保護他們。許多兒童因此離家出走,格蕾絲正是其中的一個。

把一塊磨石套在他的頸項上,投入海中,比讓他被這些小石子中的一個絆倒更為他好。

《新約?路加福音》17:2

賣火柴的小女孩

圣誕節(jié)前夕,廣場四周家家戶戶燈火通明,到處都傳來慶祝節(jié)日的歡笑聲與歌聲。墻外覆雪的街道杳無人跡,只有那個可憐的賣火柴的小女孩獨自坐在結(jié)了冰的噴水池旁。她衣衫襤褸,那薄薄的衣服根本抵擋不住刺骨的寒意。一整天下來,她連一盒火柴都沒賣出去。她不敢回家,因為爸爸肯定會懲罰她。

小女孩凍得渾身發(fā)抖,心想:如果可以點根火柴取暖,該有多好??墒?,爸爸一定會因為她浪費了火柴而痛打她一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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