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指1981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關聯(lián)詞: 家庭 婚姻 夫妻 權利和義務 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婚姻法》,并從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廢止。所以這一年有很多對《婚姻法》的討論和激辯。
新中國成立后不久,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于1950年5月1日公布實施。這部法律從全國解放以前就開始醞釀了,1948年9月20日,解放區(qū)婦女工作會議開幕,會議期間,劉少奇把中央婦委會的同志請到家里。他說:“新中國成立后,不能沒有一部婚姻法,這個任務交給你們中央婦委,你們馬上著手,先做些準備工作?!?
中央婦委立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小組,由鄧穎超主持,派出各個工作組對婚姻問題進行專門調(diào)查,很多調(diào)查都是從土改第一線回來的結果。大家發(fā)現(xiàn)了很多問題,如有些地方在土改中,以各種方式干涉婚姻自由,不準婦女出村,甚至命令所有寡婦一定要嫁給貧雇農(nóng)光棍,還把地富婦女當成勝利果實分配給窮人等等。大家更感到婚姻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著手起草婚姻法時,小組主要的參考資料是1931年毛澤東親自簽發(fā)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它的基本原則是廢除封建的包辦強迫和買賣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利益。大家認為,它的基本原則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法律基礎也比較成熟。
這就是第一部《婚姻法》出臺的背景。1950年《婚姻法》主要是完成了廢舊(廢除舊的封建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立新(建立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偉大使命。
新中國成立后三十年間,我國的社會生活包括婚姻家庭生活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建設也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新婚姻法當時引起關注,因為有著特殊的背景。新時期以來,人們思想得以解放,生活有了新的要求,包括一些超齡大學生在內(nèi),對自己早年的婚姻心生后悔……就這樣,各種人士懷著各自不同的心情,都參與到修改婚姻法的討論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