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高盛歲月(3)

峭壁邊緣 作者:(美)亨利·保爾森


但父親也不是那種只知道工作而全無興趣愛好的人。他幫著在當地建起了一個四通八達的馬道網絡,說服周邊的農場主們在各自的地盤上開通了一道道門,好讓大家可以騎馬通過。父母親還對滑雪產生了興趣,因為他們認為三個孩子可能會對這一活動感興趣。我熱愛戶外運動――特別是釣魚。為此,父母親每年都要帶我們去明尼蘇達伊利市北邊一點的加拿大魁提科省立公園駕舟野游,那里的河流縱橫交錯,水陸轉運可不輕松。(不過這可不算是奢侈:父親曾經驕傲地對我說,我們家這樣每年一度的兩周游的花銷比我們待在家里的花銷還要少。)在我結婚之前的那個夏天,溫迪也加入了我們全家出游的行列。再后來,又加上了我們的孩子們。

1958年,就在我開始上七年級之前,由于父母親覺得我們的土地雖多,但錢卻太少,于是賣掉了農場,全家搬到了更遠一點的一處更小的地方。在那座15英畝的農場中,我們有一座谷倉、七匹馬和一個大菜園,但再沒有其他牲畜了。我們不得不像別人那樣去超市里買雞肉、牛肉和牛奶,盡管我們吃的蔬菜還是自己種的。

我先是在當地小鎮(zhèn)的學校上學,后來進入了巴靈頓高中。在剛剛成為童子軍一員后不久,我就下定決心要一直升到鷹級童子軍(EagleScout),我也真的做到了,那時候我14歲。隨后我把精力轉移到了學校中,無論是橄欖球、摔跤還是學習成績,我都出類拔萃。

到東部上大學的主意來自我母親,她本希望我去上阿默斯特學院(Amherst)。那會兒,這所學校的學生們都得穿西裝、打領帶。達特茅斯學院(DartmouthCollege)在她眼里有點粗俗,但因為我的橄欖球技能,我被達特茅斯錄取了。

我熱愛達特茅斯。我在橄欖球隊內外交了很多好朋友――而且我的教授們也給了我不少挑戰(zhàn)。我主修英語,因為我熱愛文學。此外,我還選了幾門經濟學課程(盡管我不喜歡經濟學)和一些數學與物理類課程。

我是個橄欖球好手,雖說我的體格不太夠格:我當時是個身高6英尺2英寸、體重198磅的內邊鋒,經常碰到體重比我多出50多磅的防守對手。我們的教練鮑勃·布萊克曼(BobBlackman)是一位優(yōu)秀的導師,他還培養(yǎng)過其他很多教練。我們在1965年作為1-A級聯(lián)賽東部頭名而捧得了蘭伯特杯(Lambert),但這不是因為我們有最好的球員,而是因為我們是最為訓練有素的球隊。大學四年級的時候,我獲得了新英格蘭地區(qū)優(yōu)秀內邊鋒的稱號。

在達特茅斯的那四年里,我曾有兩個夏天在科羅拉多州比尤納維斯塔的一個叫做“冒險無極限”的基督教科學派夏令營工作。在那里,我們登山、騎馬、沿著阿肯色河盡情漂移,真是好不快活。那段經歷對我未來的事業(yè)也是一個絕佳的鍛煉。第一年時我還是夏令營管理員,第二年就成了組長,負責管理十八九歲的那批年齡最大的孩子和一批年齡比我還大的管理員。這是一個進行管理和領導實踐的好機會。

基督教科學派對我一直有巨大的影響。它信仰的是一個仁愛的上帝,而非一個令人畏懼的上帝。這會賦予一個人真正的自信。你明白你有能力去獲取上帝的恩賜。謙遜是這一教派的核心,就像是約翰的福音書所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么。”

公眾對基督教科學派的了解大多集中于它的一個方面:身體康復術(physicalhealing),特別是它對現(xiàn)代醫(yī)學和藥物的替代作用。事實上,基督教科學派并不禁止醫(yī)藥治療。但我很相信祈禱的作用,因為事實證明,祈禱對我治療疾病、修身養(yǎng)性和應對職業(yè)生涯中的挑戰(zhàn)一直非常有效。

大學四年級時,就在畢業(yè)之前的幾個星期,我經朋友的介紹認識了溫迪?賈奇(WendyJudge),韋爾斯利女子學院的一名大三的學生。那時候的我很不成熟,表現(xiàn)糟糕得很。我們去聽了波士頓大眾管弦樂團的一場音樂會,當時我把手中的節(jié)目單折成了一架紙飛機,從包廂里把它向樂隊指揮阿瑟?菲德勒(ArthurFiedler)扔了過去溫迪很不高興,她提出早點回家。我想她永遠也不會再聯(lián)系我。但后來她給我打了個電話,邀請我和我的室友去參加“植樹節(jié)”(TreeDay),那是韋爾斯利學院的一個春季慶典活動。我想,也許我還有點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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