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各方)說自己能成功,往往是出于金錢利益的考量。但企業(yè)一定要想方設法讓他們告訴自己實話。因為對于企業(yè)而言,找到一個能夠幫助自己了解上市風險和回報的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
(二)其他(相關條件)
1.企業(yè)財務報表必須滿足GAAP(通用財務準則)與SEC(證券交易委員會)標準;
2.企業(yè)結構必須適應美國的法律標準;
3.盡量消除存在利益沖突的地方;
4.聘請一名專業(yè)的投資者關系人員(跟律師、協調員、銀行和投資者交流),指導整個過程。
三、挑一個滿意的殼公司
對于企業(yè)而言,并非任何一個殼公司都適合自己。因為人們在賣殼的時候,總會極盡所能地形容那個殼有多么完美,很多時候卻是在“掛羊頭賣狗肉”。企業(yè)如果不想上當受騙,在選擇殼公司的時候,就必須把握如下幾方面。
(一)殼公司是“干凈”的
殼公司盡管資產不多,但沒有債務,或者是只有少量的可剝離債務,但并不存在潛在的償付風險以及法律糾紛,是正在交易的、有買賣價格的、“干凈”的殼公司。
賣殼的人不會輕易承認自己的殼“不干凈”,企業(yè)可與律師進行確認,以檢查法律事務的形式對殼公司進行額外的盡職調查。
(二)殼公司與原來的所有者無關系
如果一家公司與殼公司合并之后,卻發(fā)現這個殼公司的實際股數比原來報告的多出很多,且大部分都掌握在債券持有人手中,這家公司自然無法控制這個殼公司。企業(yè)避免這種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讓律師徹底調查所有股東記錄及原公司相關的所有融資記錄。
(三)殼公司結構簡單
殼公司的股東數量越少越好。因為如果殼公司有一千名投資者,每名投資者持有一萬股,公司要對付這樣一個群體,勝算不大;而如果是一個人擁有九百萬股,其他股東各持為數不多的小股,問題就不大。因此企業(yè)應盡量選擇股權集中的殼公司。
企業(yè)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比如,在與殼公司合并之前進行大量的反向拆分,將殼公司清理干凈,令其便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