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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小巧婦伴讀又掌廚(1)

細味:食物的往事追憶 作者:李子玉


招賊入屋的紅燒元蹄

八十年代末,我在美國南伊利諾伊州的州立大學讀書,從香港的浸會書院中文系轉讀社會學系。從小就讀中文學校,英文不太靈光。但我還是決心入讀社會學系,為的是要多了解社會現(xiàn)象,以為中文系加上社會學系就可以自動助我成為作家了。結果取得了學位,仍然當不成作家。

到南伊大第一年,功課非常繁忙,每天要看的書很多,每頁的英文生詞都得查字典,花費很多時間。最初的一個學期,上課記不到筆記,只得向班上一位英文好的香港女孩借筆記,以強記的方式背誦答案,因為自己的英語寫作能力差。有時碰上難解的句子更要請教教授,猶記得當時有位德國籍的教授 Tomas Burger,那時我因害羞而不敢向同學討教,憋了老半天才羞怯怯地拍這教授的門;甫進門,用細如蚊子叫的聲音向他打招呼,卻把他的姓叫成 Professor Hamburger,我羞愧得滿面通紅,差一點哭出來了。他竟然愿意逐句替我解釋課文,我在他的辦公室足足待了一個小時。幸好這門功課最后得A-,可算沒有浪費他的一番心血。

那時每天除了上課,就是讀書。我和文正在香港訂了婚,為了省錢就合伙租住一間套房,過著同居的生活。也是為了節(jié)省開銷,每天三頓都在家吃飯,早餐很簡單就解決了,午餐及晚餐也是以省繁就簡的方法應付,加以我有限的廚藝,故沒法做出精致的巧手菜式來。

那時我最常做的一道菜是紅燒元蹄(或是豬髀肉)。我們從香港寄來一個電子瓦鍋,用法簡單又方便。買來元蹄肉一大塊,滾水燙過后,蒜粒姜片在鍋中快炒幾下,放元蹄入鍋中,漸次加入醬油、麻油、紹興酒、糖、鹽、及少許五香粉,清水當然是不可少的。把開關掣調校到炆煮位,煮兩小時即可。這樣大的一塊元蹄肉,我們和著生菜或大白菜一起吃,大概可以吃三四天,在繁忙的學習生涯里,確是可以省卻很多時間。

這個菜在那段日子煮得很勤,往后到芝加哥也燒過兩三次,回到香港之后,似乎完全忘記了這道元蹄肉。其實并非是忘記了它,而是年紀漸漸老大,身體消化肥肉的能力越來越弱了。有一天在芝加哥檢查身體,檢出身內膽固醇偏高,遵醫(yī)生囑咐,以后少吃脂肪食物,我也就少吃為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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