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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jì)委書記:17——(2)

紀(jì)委書記 作者:李木玲


陳之行經(jīng)常默念《本蜀論》中的一句話:心不動于微利之誘,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拒絕誘惑是做紀(jì)委書記的前提,陳之行到承新以來,沒出席過一次公務(wù)以外的宴請。

有一次,陽城區(qū)的區(qū)長郝明到陳之行的辦公室拜訪他。臨走的時候,給陳之行扔下一個信封,信封里裝著5000元人民幣。陳之行拒收,郝明急得滿臉淌汗,說:“陳書記,俺請你吃飯你不出來,俺請你釣魚你不出來,俺請你打保齡球你也不出來,俺問你家在哪,你又不告訴俺,你說你——哎呀,你讓俺怎么跟你處啊,你到底是什么打法啊?俺們這些小兵怎么做,你才能高興啊,能不能透露給俺一點(diǎn)兒訣竅??!”陳之行被這個“坦誠實(shí)在”的區(qū)長逗樂了。陳之行哈哈笑了,說:“俺的打法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咱們都是同事,都是為人民服務(wù)的,用不著扯那些沒用的,你說呢?”郝明抹了一把汗,想了想,又說:“要不,俺給你家嫂子買條金鏈子吧,現(xiàn)在可時興戴金鏈子了,顯得老高檔了!”陳之行又哈哈笑了,跟郝明開玩笑說:“你要是真喜歡金鏈子,還是給你自己的媳婦買吧!”郝明不好意思地笑了,說:“哎呀,陳書記啊,你是紀(jì)委書記,見的世面比俺多,你說像你這樣的干部有幾個啊,跟你說實(shí)話,這些年我可沒少往外送啊,一百個里也沒有一個不收的!”陳之行說:“那些干部也都是被你這樣的人給帶壞的,你行賄,他受賄,罪過是一樣的,你怎么能偏激地怪罪人家呢?”郝明聽了陳之行的話,臉色大變,“陳書記,你什么意思啊,你要抓俺???俺是好人啊,俺除了往外送點(diǎn)禮,可沒做過啥虧心事啊。俺也沒逼他們收禮啊,俺一送,他們就都揣起來了,其實(shí),有的人,俺給他送錢都不是真心的,本來就是想晃一下,賺個人情,可是,他們還真都揣起來啦!人家揣起來了,俺也不能往回要啊,只能自己干憋氣了。陳書記,我是好人,你可不能抓俺啊!”

每當(dāng)回想起郝明的話,陳之行就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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