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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的權(quán)力(23)

我的大明王朝 作者:董永


我的寶塔,銅澆鐵鑄。

還有哪一個官吏膽敢犯法作亂?

我想,應該是沒有了,可是,不然。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我收到錦衣衛(wèi)報,戶部侍郎、正三品官郭桓,涉嫌舞弊。事情涉及全國各地布政使司官吏,案情重大,前所未有。

我原本以為,從前出的幾個案子已經(jīng)夠大夠重了。

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我要錦衣衛(wèi)暗中調(diào)查,且不聲張。

如果說,那個空印案還論得出情有可原之處,這個大案,就是十惡不赦。

這些貪官當面拿著我的俸祿,背后搞我的鬼,不殺他們,我怎么能吃得下,睡得著?更讓我無可奈何的是,前面幾個大案,被殺的人數(shù)早已過萬,卻還是沒有把貪官殺怕,古人說,殺一儆百,古人的話,他媽的,不靈了!

我想不通,貪官們要那么多好處干什么,能帶到棺材里去么?我咬牙切齒,要讓他們五馬分尸,連棺材也沒有。

貪官們,不怕死,莫非還不怕用酷刑?

好像這是最后的辦法了。

想到這個辦法,我才覺得茶飯有茶飯的滋味。

我見過一種很有創(chuàng)意的刑法,名為奈何橋,用長七尺,寬尺半的厚鐵板,以鐵架支撐,距地三寸,地上鋪的是一層炭火,待鐵板燒紅了,就讓人犯走過,再怎么強壯的漢子走不出三步,就會一頭栽倒。人犯不肯走,怎么辦?辦法是誘惑,告訴他,如果能走過去,就證明他無罪,當場放人。結(jié)果,沒有一個人犯會不愿意走,也沒有一個人犯真的能走過去。

還有一種刑法,名為三娘洗澡,先用鐵絲刷,把人犯遍身刷得皮開肉綻,再淋以鹽水,之后再刷,再淋鹽水。

這樣的刑法,好像只適合整治刁民。

我要整治的,是貪官。

貪官死都不怕,會怕什么樣的刑法?

我想,應該有一種刑法,是給不怕死的人準備的。

這種事,最好不要請教別人。

一連幾天,我得了空閑就翻書,雖然我的空閑不多,我還是找到了一些古人用刑的資料。古人,因為有刑不上大夫之說,常見的是對百姓用刑,或者古代的官吏不像現(xiàn)在的官吏這樣貪?

鞭子和板子,肯定是不管用了。抽筋、剝皮、拉腸、斷手、刖足、削耳、剜目、割舌、去勢都有些像老一套。灌銅汁、下油鍋傳說中閻王爺經(jīng)常用,貪官們既然不怕死,應該也不怕閻王爺。

最后,我選中的是凌遲。

遠在商朝,有善操凌遲者,下刀數(shù)以萬計,歷時三日三夜,受刑者仍然活著,而且能開口說,二十年后又是一條好漢。我想,貪官們應該沒有什么好漢,挨過萬刀,不會再口出狂言。

現(xiàn)在,我像一只盯住了老鼠的貓。

不要怕老鼠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我很想看到貪官受刑。

可是,我又天性仁慈,于心不忍。

我希望他們能自首,對自首者,保他一個全尸。當然,沒有人會一覺睡醒了就要自首,我應該給他們提一個醒。早朝上,我和顏悅色地說:“自從建元洪武,已經(jīng)出了幾個驚天大案,作案的,都是朝廷命官。這些人啊,選用之時,并效忠貞,任用既久,俱系奸貪,以至于文武百官,就職尚易,守職維艱,善始善終者少,身家誅戮者多。大明法律已定,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啊?!闭f完,我看了看文武百官的表情,我知道,我在空費唇舌。

但我這樣總算是盡了一點兒仁慈的心意呀。

然后,我就要殺人了。

圣人說,仁者樂山,智者樂水。

宋如說,她的《高山流水》,不是兒女情長,是圣人的意思。她為我彈奏了許多樂章,我最喜歡這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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