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禁酒者,即那些從來不喝酒的人,從來不喝,無論如何都不喝,也從不以任何借口喝酒。他們真的不喝酒,他們是酒的清教徒。但有些事簡直難以置信。禁酒這個詞,在剛開始的時候好像只出現(xiàn)在宗教語言中,適用于那些教士,對酒的強(qiáng)烈反感使得他們不能做彌撒,并因此不能享用圣餐。加爾文派教徒可以喝酒,但路德派教徒對酒唯恐避之不及,將喝酒看成是對上帝的褻瀆。事實(shí)上,對烈性燒酒的譴責(zé),不是來自于路德,因?yàn)樗染迫缑?,非常胖,而是來自于長相干癟、瘦骨嶙峋的加爾文。
禁酒只是到了18世紀(jì)才進(jìn)入了通常的做法。此外,正是盧梭在《愛彌兒》(1762)一書中正大光明地將喝酒當(dāng)成了一樁雅事,這也不足為奇。他這樣寫道: 當(dāng)一個野人第一次喝酒的時候,他肯定會齜牙咧嘴,將酒扔掉;而且即使是我們,直到二十歲都滴酒不沾的人,也習(xí)慣不了喝燒酒;如果在青年時代從未喝過酒,那我們所有人都會不喝酒。 他可能是有些健忘了(正如他之后在《懺悔錄》中所講述的那樣),1740年,當(dāng)他剛到里昂的德·馬布利夫人家當(dāng)家庭教師的時候(當(dāng)時他28歲),他就偷過酒,并將自己關(guān)在房間里偷偷喝。那他喝的是什么呢? 一種阿爾布瓦的白葡萄酒,說不上來名字,但非常好看,在餐桌上喝了幾杯,我就被它深深誘惑住了。 但他喝酒的時候又不能不吃東西,于是就跑遍整個城里去買奶油蛋糕吃。當(dāng) 我把自己一個人關(guān)在房間里的時候,我就把藏在衣柜深處的酒拿出來,獨(dú)自斟上幾小杯,再看上幾頁小說。因?yàn)槿绻麤]有單獨(dú)會面,那邊看書邊吃東西總是我的興致所在。 阿爾布瓦白葡萄酒+奶油蛋糕+小說,這就是盧梭認(rèn)為的幸福的完美公式。這是面對自我的色情。這是一種純粹的手淫。
盡管他向上帝發(fā)誓,他并沒有放蕩不羈或是荒淫無度,自己也沒有沉湎于生活,但當(dāng)他在巴黎莫瓦諾大街和格里姆(Grimm)以及他的朋友、薩克遜-哥達(dá)(Saxe-Gotha)大公屬下的神甫一起享受 低級愉悅 的時候,卻明確指出, 交談和美酒讓我們活躍起來,以至于我們都忘乎所以 。此外,據(jù)貝爾納丹·德·圣-皮埃爾(BernardindeSaint-Pierre)證實(shí),盧梭經(jīng)常這樣。但這樣的惹人非議常常和那些敢于反抗世俗的大人物形影相隨,他們想在道德上標(biāo)新立異。于是盧梭如同換了一個人,酩酊大醉。他表現(xiàn)得如同一名御前衛(wèi)士。正如他在《新愛洛伊絲》中描述的那樣,1761年,宴會賓客在交際花的陪伴下飲酒取暖。 我感到圣-普樂(Saint-Preux寫道)頭昏腦脹:我以前總是喝摻很多水的酒,那時我往酒里加了更多的水,最后我毫無顧忌,直接喝純酒。直到那時我才發(fā)現(xiàn),這種所謂的水其實(shí)是白葡萄酒,從用餐一開始我就搞錯了。 自然,他絲毫沒有想到,會躺在一個很安靜的房間里,躺在其中一個美人的臂彎里,此時此刻,他 很失望地體會到了前所未有的罪惡感 ,這也是他此后最最迷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