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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節(jié):用兵之道(43)

用兵之道 作者:(意)尼科洛·馬基雅維利


第三卷

科西莫:[1]我們在改變討論,所以我希望提問者也被改變,因為我不想被認作傲慢自大,那是我一向責備別人的。[2]因此,我卸下專斷權,將這權力交給我的其他這些朋友中間想要它的隨便哪一位。

扎諾比:[3]要是你繼續(xù)下去,我們會很滿意。不過你不想,那么至少說說我們當中哪位必須接替你的位置。

科西莫:[4]我想將這負擔給大人。

法布里齊奧:[5]我甘愿接過它,希望我們遵循威尼斯的慣例,[據此]最年輕的最先說。因為這訓練是為年輕人的,所以我相信年輕人更適于就它說道理,正如他們實施起它來更快。

科西莫:[6]那就輪到你了,路易吉。[7]我高興有這么一位接替者,就像你會滿意擔任這樣一位提問者。[8]因此,我請求 我們回到討論,不要失去更多時間。

法布里齊奧:[9]我確信,在想要妥善展示如何安排一支軍隊去戰(zhàn)斗方面,必須講述希臘人和羅馬人慣常如何安排他們軍中的隊列。[10]盡管如此,由于你們自己能借助于古代著作家去閱讀和考慮這些事;因而我會將許多具體細節(jié)留在身后,只舉出關于他們的,在我看來為使我們軍隊有某些局部的完美而必須模仿的那些事,那是在我們當代缺乏的。[11]這將使我在一個時候顯示怎樣可以指揮一支軍隊備戰(zhàn),怎樣可以從事真的戰(zhàn)斗,怎樣可以在假的戰(zhàn)斗中訓練它。[12]那些指揮一支軍隊備戰(zhàn)的人搞出的最大紊亂,在于只賦予它一個前沿,迫使它只從事一次攻擊,試一次運氣。[13]所以如此,是因為失去了古人曾有的模式,那就是將一個隊列吸收進另一個。沒有這模式,就無法援助第一批[人]或護衛(wèi)他們,或在戰(zhàn)斗中接替他們的位置;這已被羅馬人以最佳方式注意到了。[14]想要顯示這模式,我說羅馬人慣常將每個軍團分為三部分--前沿重步兵(hastate)、次列精銳重步兵(principes)和殿后最精銳重步兵(triarii)。其中,前沿重步兵被置于軍隊最前沿,陣列密集堅固。這些人背后是次列精銳重步兵,但部署得陣列比較寬松。在其后面羅馬人放置殿后最精銳重步兵,陣列寬松得需要時能在他們之間吸收次列精銳重步兵和前沿重步兵。[15]此外,羅馬人還有投石器手和弩手以及其他輕裝者,不留在這些陣列內;相反,他們將其部署在軍隊頂部,在騎兵和步兵之間。[16]這些輕裝[者]首先出戰(zhàn),如果他們贏了--這難得發(fā)生--他們就乘勝追擊;如果他們被擊退,他們就沿著軍隊側翼后撤,或者穿經被安排得起這么一種作用的間隙后撤,并且在非武裝者中間整理自己。 [17]他們離開后,前沿重步兵前去與敵人交手。如果這些人看到行將敗北,他們就一點點地后撤,經過次列精銳重步兵之間的陣列內空間,并且與之一起重新戰(zhàn)斗。[18]如果后者也被逼[退],他們就全都撤進殿后最精銳重步兵的陣列內空間,在緊密聚集之后,全體重開戰(zhàn)斗。如果這些都輸了,他們便再無救治,因為沒有進一步的重組模式留下供他們用。 [19]騎兵被部署得像體側兩翼,堅持留在軍隊兩旁,根據需要,他們有時與敵軍騎兵相戰(zhàn),有時去幫助己方步兵。 [20]這三次重組使得他們自身的模式幾乎不可戰(zhàn)勝,因為命運需要遺棄你三次,敵人則需要有那么多美德以至于擊敗你三次。 [21]希臘人偕其方陣沒有這一自身重組模式,雖然后者之中有許多前端和許多陣列,但它們仍成為一體,或寧可說仍只有一個前端。[22]他們在互相援助方面持有的模式不是像羅馬人那樣,將一個陣列撤入另一個,而是為了一人進入另一人的位置。[23]他們以此方式這么做:他們的方陣被安排成各個隊列;而且,讓我們假定他們將50個人置于每個隊列,然后以其前端上去對抗敵人;在所有隊列中間,頭六列能夠戰(zhàn)斗,因為他們的長矛--他們稱之為薩里斯(sariss)--是那么長,以致第六列以其矛尖超過了第一列。[24]于是,在戰(zhàn)斗時,如果出自第一[列]的某個人倒斃或受傷,那么一個在后面第二列的人立即進入其位置。同時,那個在后面第三列的[人]進入第二[列]的那個空位。于是,后面的各列馬上相繼修復前面那些隊列的欠缺,結果各隊列總是保持完整,沒有任何位置空無戰(zhàn)斗人員;除了最后一列,該列到頭來被消耗掉,因為在它后面沒有任何一個將修復它的人。因而,頭一列遭受的損害消耗了最后一列,同時頭一列總是保持完整。于是,這些方陣因其陣式能被消耗,但不能被擊破,因為它們厚密的整體使它們較為固定。 [25]最初,羅馬人也使用方陣,指示他們的軍團形如希臘人那樣。[26]后來,他們不再喜歡這陣式了,將軍團劃分為更多單位,即劃分為各個步兵大隊和步兵中隊。 像我稍前說過的, 他們斷定有更多靈魂和由更多各自堅毅 的部分構成的實體更有活力。[27]在當今時代,瑞士人的各旅使用所有方陣模式,在將自己組織為一個密集的整體與在互相援助方面用得一樣多。在作戰(zhàn)時,他們將一個旅置于另一個的側翼;如果他們將一個置于另一個后面,他們就無法據此第一列在后撤時能被第二列吸收的模式。相反,為了能互相援助,他們保持這一陣式:將一個旅置于前沿,另一個在它后面右手邊,因而倘若第一列需要援助,另一列就能走上前來給它援助。[28]第三個旅他們放在這些后面,但隔開一個火繩槍射程。[29]他們之所以這么做,是因為如果前兩個旅被擊退,后一個就能走上前來,而且他們留有給它的空間,被擊退的各旅和被派上去的那些免得互相沖撞。一個大集群不可能像一個小實體那樣被吸收,因而羅馬軍團內小而獨特的各實體能被布置得可以在它們中間得到吸收,并且輕而易舉地互相援助。[30]羅馬軍團的許多例子表明,瑞士人的這種陣式不如在與希臘方陣作戰(zhàn)時的古羅馬陣式好。希臘方陣總是被羅馬軍團消耗,因為如前所述,這類武裝和這重組自身的方式能比方陣的緊密堅實有更多成就。[31]于是,必須按照 這些范例部署一支軍隊時,在我看來一方面保有希臘方陣的武裝和陣式,另一方面保有羅馬軍團的這些[是恰當的]。因此,在一個旅里我說過 我想要2 000支長槍,那是馬其頓方陣的武器,還有3000面盾連同劍,那是羅馬人的武器。[32]我將該旅分成10個營,像羅馬人,其軍團分成10個步兵大隊。[33]我命令"維利特"即輕裝[部隊]像他們那樣出戰(zhàn)。[34]由于陣式還應當兼有這兩個民族[的陣式]的特征,恰如武器是混合的,兼有 它們[兩者]的特征,因而我命令每個營在前沿有5列長槍兵,其余為盾牌兵,以便能在前沿擋住騎兵,并且易于徒步突入敵方各營,因為像敵人那樣有長槍兵打頭陣。我希望他們足以擋住敵人,然后盾牌兵去打擊他。[35]如果你觀察這一陣式的長處,你就會看到所有這些武器全然發(fā)揮其功能。長槍有對抗騎兵之用,而當它們碰到步兵時,交戰(zhàn)前許久它們就履行了自己的功能。一旦開始交戰(zhàn),它們就成了無用的。[36]因而,瑞士人為了規(guī)避這不便,在每三列長槍之后設置一列戟。他們這么做是為了給長槍留空間,這不那么必要。[37]我們的長槍被置于前面,我們的盾牌被放在后面,于是到頭來擋住騎兵,并在開始交戰(zhàn)后撕開 和擾亂步兵。然而,在戰(zhàn)斗打起來 ,長槍變得無用后,能在任何狹窄處操控的盾和劍緊接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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