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漸漸被縮短了,而白天被拉長。陽光變得刺目而灼熱,道路兩旁的樹蔭里,知了躲在某處又開始了鳴叫。起初是一兩聲,后來是三四聲,接著,它們開始了無休無止的長鳴——讓人焦躁不安的夏天到了。
出事了。這一次出事的是崔哲——我把這件事情理解為蕭原所說的“還債”。
在說這件事之前,我要先告訴你另一件事情,那是在崔哲成為社會新聞部主任之前發(fā)生的。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來看,你會發(fā)現(xiàn)這就像是一個“巧合”,你還會理解我為什么說這是在“還債”。
如果你經(jīng)常關(guān)心這份報紙的社會新聞版,你可能還記得“曹老頭”的故事。在那個時候,這個老年男人的照片甚至登上了本報的頭版。
“曹老頭”是一個街道辦事處的科級干部,當年55歲,有一個53歲的妻子和一個28歲的兒子。對于他的單位和家庭來說,讓他出名的那件事是個丑聞——2002年8月的一個晚上,他在一家洗浴中心里嫖娼時遭遇了警察夜查。
他姓曹,但不叫老頭(我估計不會有父母給孩子起這樣一個名字)。在他沒有被法庭定罪之前,為了避免侵犯他的權(quán)利,報道這件事的記者給他起了“曹老頭”這個化名。后來一段時間里,這個名字從一個具體的人延伸到了一類人,報社記者們經(jīng)常用它來指代那種年老的嫖客。
報道這件事的人就是崔哲,那時候他與我一樣,還是社會新聞部的一個普通記者,但他已經(jīng)表現(xiàn)出了對某些新聞價值的強烈嗅覺和緊追不舍的干勁。
這本來是一宗普通的賣淫嫖娼案,但“曹老頭”后來受審卻是因為過失致人重傷罪。
警察在法庭上說,在他們進入洗浴中心4樓的那間房夜查之前,“曹老頭”剛剛把褲子脫下來,還沒來得及進入那個四川女孩的身體就聽到了外面警察查房的聲音。他一下慌了神,隨后撕開床單并且迅速把它結(jié)成了一條繩子,讓那個女孩穿上睡衣從窗外順著繩子爬下樓去。女孩照辦了。
“曹老頭”辯解說,用床單結(jié)繩是那個女孩的主意。他還說,女孩當時告訴他,她曾經(jīng)用這種方式逃脫過一次警察的偷襲。但是,法官最后沒有相信他的話。
無論是誰出的主意,那條倉猝之下結(jié)成的繩子并不結(jié)實。它在那個女孩爬到3樓時突然斷開了,她掉到地上之后當即昏迷了。警察后來在法庭上宣讀了她的傷情報告:高位截癱。
盡管那個女孩從事的“職業(yè)”遭人鄙視,但她只有21歲。崔哲在報道中說,她成為一名“性工作者”是出于無奈,因為她要資助17歲正在上高中的弟弟上學(xué),她希望他能考上大學(xué)。但她截癱之后,不僅無法完成這個任務(wù),連她自己的生活都不知道該如何繼續(xù)。
這個故事很煽情,它使人們對那個女孩充滿了同情心。另一方面,它還使“曹老頭”成為千夫所指。在它見報當天,憤怒的人們紛紛給報社打電話譴責(zé)這個猥瑣的老頭。我在當時的新聞線索記錄本上看到了一部分讀者來電的內(nèi)容:
一個40多歲的女人希望“曹老頭”向那個女孩賠償50萬元,同時負擔(dān)她的弟弟直到上完大學(xué)的全部費用。另一個脾氣暴躁的女人希望法院判處“曹老頭”死刑,她在電話里大聲吼道:“這種人就應(yīng)該直接拉出去斃了?!边€有一個自稱對法律很有研究的男人認為應(yīng)該立法嚴懲公職人員嫖娼行為。
崔哲并沒有放過這些聲音。他在第二天的追蹤報道里把它們都寫了進去。另外,他好像突然間忘記了嫌疑人的權(quán)利——他認為那些憤怒的讀者一定想要“曹老頭”現(xiàn)出真身,而報社應(yīng)該滿足讀者的這個愿望,因此,他建議頭版責(zé)任編輯李麟把“曹老頭”的照片登在頭版。李麟照辦了——那張未作任何處理的照片被當作向讀者推薦的重要導(dǎo)讀,放在了顯著的位置。
在社會新聞版里,崔哲還建議另一名責(zé)任編輯林斌把他偷拍到的一張“曹老頭”妻子的照片和那個四川女孩健康時的照片作為配圖發(fā)表,林斌也這樣做了。在那塊版上,這兩張圖片被并排擺放在版面上端,一個滿臉皺紋愁云密布,另一個容貌嬌好春風(fēng)拂面。盡管兩個女人的眼睛上都作了技術(shù)性的遮擋,但人們還是能看清楚她們大致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