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真地分析了在太后下嫁這個問題上正反雙方的基本論據。只要將雙方針鋒相對的八個方面的觀點對比一下,看看哪方說的有道理,排除那個沒有道理的,剩下的就是正確答案。
很多觀眾就會很著急地問,按照您的想法,這個孝莊皇太后,她到底下嫁沒下嫁給多爾袞呀?她與多爾袞有哪些感情糾葛?如果下嫁給多爾袞了,那場面是什么樣呢?您別著急,答案馬上就會出來!
太后是否下嫁
經過對比雙方針鋒相對的八個方面的觀點,我們可以看到正方所提供的八個方面的論點,已經被反方擊倒的有如下四個方面:
論據二(弟娶其嫂的滿洲舊俗)、論據五(順治諭旨露出的破綻)、論據七(有人見過的鐵證“太后下嫁詔”)和論據八(《紅樓夢》里面的揭示)。
但是,正方有四個方面的論據還站得很穩(wěn)!這四個論據是:
論據一(保全皇位的政治婚姻)、論據三(多爾袞的“皇父”稱謂)、論據四(張煌言的“太后婚”詩證)和論據六(風水墻的訴說)。
而這四個方面的論據恰恰是最為關鍵的!也是最不容易被輕易駁倒的!據此,我的觀點是:太后下嫁,證據確鑿!無可質疑!因為,有了上述四個論據就足夠了!就已經用不著其他的論據了!
有的觀眾會問,既然您同意太后下嫁這一觀點,那么,按照您的考證,孝莊皇太后下嫁給多爾袞,究竟是完完全全的利益驅動?還是在利益驅動的同時,也有一些真誠的感情因素呢?
您這一問,還真把我問著了!這個問題太復雜,實際上包含著以下好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孝莊皇太后與多爾袞是否有一些真誠的感情因素呢?如果有的話,孝莊皇太后是什么時候與多爾袞產生了感情糾葛的呢?
第二個問題,孝莊皇太后是什么時候、怎么樣下嫁給多爾袞的呢?
太后與多爾袞的感情糾葛
早在第二講的時候,我們就曾經說到了以下幾點:
第一,孝莊皇太后與多爾袞兩個人不是兩小無猜、青梅竹馬的關系!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面最有可能的是在1615年這一年,多爾袞三歲,孝莊皇太后二歲;
第二,兩個人的第二次有意義的見面最有可能的是在1623年這一年,十一歲的多爾袞結婚了,十歲的孝莊應該參加了多爾袞的婚禮!
第三,兩個人的第三次見面最有可能的是在1625年這一年,十二歲的孝莊嫁給了多爾袞的同父異母的哥哥皇太極、成為了十三歲的多爾袞的嫂子了!從此,兩個人可以天天見面了!
然后,我們在第九講中又介紹到了1643年皇太極去世的時候,孝莊的五歲兒子福臨在多爾袞與豪格爭奪皇位的時候漁翁得利,當上了皇帝!而三十一歲的多爾袞也很快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攝政王!
一個是三十歲的寡婦,一個是三十一歲正當年富力強的棟梁之才!美人與英雄之間,肯定是要演繹出故事的!
但是,這個時候的中國,大明、大順、大清三個政權的競爭已經到了白熱化的程度了!而也正是這個時候多爾袞迅速率領八旗兵精銳部隊出兵山海關,定都北京,入主中原!
因此,這段感情故事無可避免地被迫推遲了!
話說回來,孝莊皇太后什么時候與攝政王多爾袞產生了感情糾葛?
史學界無法考證太后與多爾袞的感情糾葛
說到孝莊皇太后與攝政王多爾袞的感情糾葛,通過現有的正史史料,我們無可考證!也沒有辦法考證!為什么呢?因為沒有材料!
關于這方面的材料肯定是被毀了!為什么要毀掉這些材料呢?原因有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因為孝莊皇太后與攝政王多爾袞的感情后來又發(fā)生了變化!
由于孝莊皇太后與攝政王多爾袞日益接近,這必然會引起一系列的問題,諸如誰來照顧小皇帝福臨等等!您想想,當時的福臨才太小,他是很需要母親的關照的!但是,正需要母親關照的福臨卻得不到母親更好的關照,所以,他就把這一切怪罪給自己的母親和自己的叔叔!這樣,順治小皇帝與自己母親的關系逐漸疏遠了!
這就迫使孝莊皇太后必須在自己的親兒子福臨和自己的第二任丈夫、福臨的叔叔攝政王多爾袞之間做出選擇!而這不能不影響到孝莊皇太后與攝政王多爾袞的感情。逐漸的,在他們之間,不利于維持這段婚姻的因素逐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