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童年的搖籃期(2)

娛樂至死:童年的消逝 作者:(美)尼爾·波茲曼


 

然而,多數(shù)英國人并不贊同莎士比亞所說的創(chuàng)辦學校是為了腐蝕王國的青年的說法。其實,英國人甚至不反對送女孩去學校接受教育:諾里奇(Norwich)提供的免費教育對男孩和女孩都是開放的。然而,人們必須明白,去學校接受教育多半是中上層階級的頭號任務,但有根據(jù)顯示,即使在窮人中也有些婦女是識字的。

不過,男性的識字人數(shù)當然要多得多。1612年到1614年間,米德爾塞克斯郡(Middlesex)審判的204個因初犯而判死刑的男犯中,有95人請求使用“神職人員不受普通法院審判的特權(benefit of clergy)”。這意味著他們能夠應付從《圣經(jīng)》里讀一句的挑戰(zhàn),從而免于絞刑的厄運。1勞倫斯·斯通教授由此得出結論,如果47%的罪犯階層能夠識字,那么整個人口中男性的識字率一定比這個數(shù)字要高得多。(當然,也可能“罪犯階層”要比斯通教授想像的更聰明,學習認字屬于他們生活中優(yōu)先考慮的事情。)

無論如何,非常準確的識字率是很難獲得的。據(jù)托馬斯·莫爾爵士推測,1533年,超過一半的人口有能力閱讀英文版的《圣經(jīng)》。 多數(shù)學者認為這個估計太高,但是他們普遍認為,到1675年,男性的識字率大約在40%。然而,下面這些數(shù)字都是確鑿無疑的:1642年出版了2000多份小冊子。1645年發(fā)行了700多份報紙。在1640年到1660年之間,小冊子和報紙加起來一共是2.2萬份。2因此,到了17世紀中葉,“無論從哪個層面來看,英國很可能是當時世界上最有文化的社會”。3無可否認地,到了17世紀初,它的政治領袖都是有識字能力的。在法國,情況顯然也是如此。在英國,最后一個身居高官的文盲是拉特蘭郡(Rutland)的第一伯爵。在法國,則是蒙莫朗西元帥(Constable Montmorency)。4雖然法國在識字教育方面的成就(即學校的發(fā)展)落在了英國后面,但是到了1627年,法國大約有4萬兒童在接受教育。

這一切所帶來的后果是兒童在社會上的地位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由于學校是為培養(yǎng)有文化的成人而設計的,兒童因此不再被看作是成人的縮影,而被看作是完全不同的一類人,即未發(fā)展成形的成人。學校教育開始認同兒童自身的特殊天性。阿里耶斯指出:“在學校上下……按年齡組織安排教學?!闭纾保故兰o的青少年是通過征兵來定義一樣,在16世紀和17世紀,童年的定義是通過進學校上學來實現(xiàn)的。(中、小學)“男生”(schoolboy)成為“兒童”的同義詞。艾維·平奇貝克和瑪格麗特·休伊特(Margaret Hewitt)是這樣說的:

盡管在傳統(tǒng)的〔學徒〕制度下,“童年”實際上在七歲就結束了……但是有組織的正式教育的結果是延長了兒童不必承擔成人世界的要求和責任的時間。其實,童年遠不是只有些許重要性的生物需求;它有史以來第一次作為一個成長階段而出現(xiàn),而且變得日益重要。1

這里所說的是:童年已經(jīng)成為對某一階段象征性成就的描述。嬰兒期在掌握語言技能之后就結束了。童年是以學習閱讀開始的。確實,孩子這個詞經(jīng)常被用來描述那些不能閱讀的成人,包括智力上被認為孩子氣的成人。到了17世紀,人人都理所當然地認為,亦如普拉姆所說:“識字教育的步驟應該根據(jù)兒童的發(fā)展來設置:識字應該在大約四五歲時開始,接下來是寫字,然后逐漸添加更復雜的學科……教育變得幾乎不容變更地跟兒童的實足年齡聯(lián)系起來了?!?

可是,教育和實足年齡之間的聯(lián)系是花費了一些時間才建立起來的。初次為學生分班、分年級的嘗試,是基于學生的閱讀能力,而不是他們的實足年齡。3根據(jù)年齡來劃分是后來的事。阿里耶斯解釋說,學校按學生的閱讀能力的不同等級進行分班,使人們“認識到兒童、青年的特殊天性,同時也認識到在兒童和青年這兩種分類中,仍有各種類別存在”。4阿里耶斯在此處表達的是前面已經(jīng)暗示過的一種社會觀念:當一個群體,任何群體,是以某個單一特征為基礎而形成時,它帶有的其他特征也會不可避免地引起注意。起先只是必須學會閱讀的一類人,結果卻成為被認為在多方面都很獨特的一類人。由于童年本身成為一個社會和知識的分類,童年的各個不同階段也因此變得越來越鮮明。伊麗莎白·愛森斯坦概括了這一點:“〔兒童〕新近在學校被分隔開來,接受針對不同學習階段而設計的特別的印刷材料,最后,不同的‘同齡群體’出現(xiàn)了,一個個性鮮明的‘青年文化’ ……就此產(chǎn)生了?!?

隨之而來的一切也是不可避免的,或者在事后看來是不可避免的。首先,兒童的服裝變得與成人不同。到了16世紀末,童年應該有特別的服裝,已是約定俗成的事實。2兒童服裝上的不同,以及成人所感知的兒童在生理特征上的不同,在16世紀及以后的繪畫作品中有很好的證明,即兒童不再被描繪成微型的成人。兒童的語言開始與成人話語也有所區(qū)別。正如先前所指出的,兒童專用的混雜語和俚語在17世紀前并不為人所知。后來,它的發(fā)展非常迅速且日益豐富。有關兒科學的書籍也大量出現(xiàn)。由托馬斯·雷諾德(Thomas Raynald)撰寫的一本兒科學的書非常受歡迎,在1600年以前就已經(jīng)印刷出版了7個版本,而且繼續(xù)出版到1676年。甚至連給孩子起名這樣一個簡單的行為也經(jīng)歷了變化,這反映出兒童新的社會地位。在中世紀,父母給所有的孩子起一模一樣的名字,只按出生先后加以區(qū)分的情況是司空見慣的。但到了17世紀,這種習俗已經(jīng)消失,父母通常給每個孩子起一個獨特的名字,往往以父母對這個孩子的期待來決定。3兒童文學有些落后,到1744年才開始出現(xiàn)。那一年,倫敦出版商約翰·紐伯里(John Newbery)印刷出版了《巨人殺手杰克》 (Jack the Giant Killer)的故事。到1780年,許多職業(yè)作家把注意力轉向青少年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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