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輯 我是公民(1)

公民心事 作者:易中天


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公民!

○ 官員是什么?公務場合是“公仆”,下班以后是“公民”。

據(jù)《北京晨報》報道,5月20日,蘭州發(fā)生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一對騎摩托車的市民夫婦,因為要躲閃一輛疾駛而來的轎車,雙雙摔倒在地。摔倒的市民生氣地嘟囔了幾句,車中的男子便勃然大怒,對那市民說: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局長!

呵呵,這真是好大的派頭,好大的口氣!

看來,嚴重的問題,確實是教育干部。我們必須對這位局長同志,包括某些有類似想法的其他長官,普及一點常識。順便再幫他算算,他這個局長,究竟應該算作什么。

如果在王朝時代,比如明清,一個蘭州市城關區(qū)的旅游局長,大約只能算作“蕞爾小吏”。因為他的上司城關區(qū)區(qū)長,也才是個“七品芝麻官”。七品以下,包括像他這樣九品的,就不是“官”,而是“吏”,也就是“辦事員”。說得再難聽一點,不過長官跟前的聽差。依照制度,他出行時,并沒有資格鳴鑼開道,人五人六地要求小民回避。

何況現(xiàn)在早已不是王朝時代。我們的國家,叫“人民共和國”,不叫“帝國”。我們的機關,叫“人民政府”,不叫“衙門”。我們的干部,叫“人民公仆”,不叫“老爺”。所謂“人民公仆”,說白了,其實就是“聽差”,只不過是公用的。但不論公用專用,總歸是仆不是主,是聽差不是老爺。這位局長,哪來那么大的威風?

也只有一種可能:他根本就沒把自己當聽差?;蛘哒f,根本就沒把自己當公仆。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他面對的是自己的長官,比如城關區(qū)區(qū)長,會大吼一聲“我是局長”嗎?我們甚至還可以來點“藝術想象”。比方說,摔倒的那位市民,其實是“微服私訪”的新任市委書記。亮明身份以后,會怎么樣?估計那局長立馬就濕了褲子。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