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而言,我和查爾斯·曼森、塔克斯·瓦特森以及一些其他的殺手的交談要順利得多。這些人都非常細致,他們殺人非常有計劃,看起來像有邏輯的殺手,但他們也是心理異常的人,比如曼森及其手下就認為謀殺是除去痛苦的方法,因而也只能歸于毫無邏輯可言的殺手之列。
與這些殺手進行訪談之前,我會對每個人的罪行和個人資料進行深入研究,以便更深地了解他們。比如我研究得知,曼森一進入會客室就會問聯(lián)邦調(diào)查局找他干什么,我要做的就是取得他的信任,讓他知道我并不把他看成怪物,并對他很感興趣,然后他就會和我交談。曼森非常健談,但只是喜歡談論自己,通過交談我發(fā)現(xiàn)他的人格特質非常復雜、奇怪,他的世界觀似乎沒什么大問題,也知道如何控制手下的那些殺手。也就是說,作案時他知道自己在犯罪,同時對自己和自己的追隨者都有很強的洞察力。和他的交談非常順利,收到的成果也大大超過了我的預期。在此之前,我和普通人一樣,都是以一種局外人的心態(tài)來看待這些殺人犯,但經(jīng)過幾次訪談之后,我能夠站在他們的角度看這個世界,這對我而言是個巨大的突破。
和曼森及其他殺手的交談情況會在下面幾章中繼續(xù)談到,現(xiàn)在,我想對大家說說這些訪談對聯(lián)邦調(diào)查局的影響和對調(diào)查局制度體系的沖擊。
訪談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我大概受到了這些怪人的影響,也開始變得有點偏執(zhí)了。按照規(guī)定,訪談曼森和西爾漢這樣的人要先提交申請,獲得上級批準才能進行,可我卻跳過了這些程序,因為我覺得我的訪談并不正式,只是初步了解,我都沒有做筆記,也沒用錄音機,更無法按照調(diào)查局的要求提供書面報告。
我認為調(diào)查局的探員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按照規(guī)章制度辦事,不想惹麻煩,所以做什么事情都要得到上司批準,這些人占多數(shù);另外還有一些人不喜歡受到體制的束縛,常常先斬后奏,我就是這種人,我也隨時準備著因此付出代價,我只希望等上司叫我過去挨批的時候,我能想好一套說辭。
我結束了教學和訪談回到匡提克,心里很興奮,為了提交書面報告,我決定再次進行訪談。
1978年,我來到西弗吉尼亞州安得森市的一所女子感化院,這兒離匡提克很近,住在里面的有曼森的兩個"女人"史奎基·福勒米(Squeaky Fromme)與桑德拉·古德(Sandra Good),以及意圖謀殺福特總統(tǒng)的莎拉·珍·摩爾(Sarah Jane Moore),我打算在一天之內(nèi)訪談她們?nèi)?。當時民德曼剛剛離婚,正要回舊金山當小組主管,他走之后我就得另外找人了。精挑細選之后,我挑上了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這個年輕人以前曾在行為科學調(diào)查組與我共事過,他從匡提克離職后一直擔任訪談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