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曰:幸福本來就在身邊,何須抓住,只要時時刻刻享用就好。
儒家說:幸福在儒家,其實就是幸福在自己,并非有所倚也。
道家講:合于道或自然,順從人和物的天性才是真正的幸福。
禪家論:幸福像一叢竹,它清高、虛心、雅致、實用,最主要的是平淡和虛無。
對于每個人來說,幸福意味著美好,但很難有人能在瞬間說出幸福具體的樣子。
也許你會認為自己不幸福,因為你覺得自己沒有錢,有了錢你才幸福。
也許他會認為自己不幸福,因為他覺得自己沒有權(quán),有了權(quán)他才幸福。
也許還有人認為自己不幸福,因為他覺得自己沒有名,有了名他才幸福。
擁有金錢可以使人們住好房、開好車,生活優(yōu)越,但有錢不代表擁有幸福;有權(quán)可以使人們對別人指手畫腳、讓人順從,但有權(quán)不代表擁有幸福;有名可以讓人們被人尊敬、羨慕,但有名不等于擁有幸福。
的確,至高無上的權(quán)力和人人崇尚的榮譽能給人帶來滿足,而這種滿足在一定程度上也許會讓人感到幸福,但這種幸福只是短暫的感受,因為人性的貪欲是無法滿足的。
很多人在沒有錢的時候希望擁有金錢,一旦這個愿望實現(xiàn),他們只能獲得短暫的快樂,在短暫快樂過后就會有更大的貪欲,希望擁有更多的錢;很多人在沒權(quán)力的時候希望擁有權(quán)力,然而在得到權(quán)力之后,他們同樣只會獲得暫時的滿足,之后便希望擁有更大的權(quán)力;很多人在沒出名的時候希望將來能出名,然而在出了名之后,往往希望名聲更大、更響。這就是人性中的貪欲。其實,幸福是自己內(nèi)心的一種感受,是金錢、權(quán)力、榮耀無法衡量的,它與權(quán)力和金錢無關(guān)。
實際上,正常的物質(zhì)需要和理性的生活追求是人們必須具備的,但一定不要貪。其實,擁有正常的權(quán)力和榮耀是一件非常自豪的事情,但任何人都不能過于執(zhí)著,否則最終會害了自己。一些人只看到事物的表面,認為滿足欲望就是幸福,這種人永遠也無法得到真正的幸福。知足常樂的人才會感覺到幸福的存在。
曾經(jīng)有一對乞丐夫妻,面對面地坐在橋下。男乞丐手里捧著一個盒飯,一人一口分著吃,女乞丐手里拿著一瓶礦泉水,一人喝一口,他們的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這種互依互靠、同甘共苦、生死與共的情景永遠刻在路人的心中。也許人們會忘記在何時看到,但是那情景恐怕一輩子都不會忘記。人們在感動之余,更多的是敬佩和羨慕。
一直以來,人們都在尋求幸福,其實幸福就是一種感覺,與名利無關(guān)。像那對乞丐夫妻,連容身之所也沒有,更別說可口的飯菜。他們在物質(zhì)上窮得身無分文,在感情上卻是富翁,誰說他們不幸福呢?
世人都渴望幸福,不斷地追求幸福,而最終得到幸福的人又有多少?其實,幸福很簡單,與相愛的人共進晚餐,在夜風中漫步談心,和老公一起陪孩子玩耍,為父母拔掉一根根白發(fā),做一桌可口的飯菜……這些都是幸福,幸福原本源自平凡,與名利無關(guān)。
有兩個從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他們的身份截然不同:一個是富翁,經(jīng)營著大公司,住著高檔別墅,開著名牌跑車,天天吃大餐,年收入超過百萬元;另一個家里很窮,是環(huán)衛(wèi)工人,每月只有六百元錢的工資,他們一家三口住在四十平方米的出租屋里,有一輛二手的腳蹬三輪,一周只能吃上一頓便宜的五花肉。
他們處于社會的最上層和最底層,對生活的態(tài)度也完全不同。富有的朋友天天都在不停地忙碌,日夜奔波。周圍的人都說自從他成為富翁,就很少見他真正笑過。在他身上,除了工作就是應酬,沒有值得高興的事,即使笑也是在應付他人、應付生活。
而貧窮的朋友卻天天快樂,臉上總像開著的花朵。每天早上,他都會吻別溫柔的妻子,送走上學的兒子,然后高高興興地來到馬路上,習慣性地打開隨身帶的,已掉了漆的收音機,聽著自己喜歡的戲曲,一邊哼著,一邊開始干活。
富有的人每次遇到貧窮的朋友,都向他傾訴無盡的煩惱和憂愁:事業(yè)發(fā)展得不順利,生意又賠了,買的股票在下跌,老婆和他吵架等等。他說,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陪老婆、孩子吃頓飯,去海邊漫步,去旅游散心。而貧窮的朋友每次和富有的朋友分享的都是無盡的快樂和幸福:兒子又考了全班第一名,一年的學費又免了;妻子申請到低保了;自己這個月揀了多少飲料瓶……
一次,一位哲人問富有的人:“你有車有房,要什么有什么,別人有的你全有,別人沒有的你也有,你為什么還這么辛苦?何不好好享受這一切呢?”富有的朋友一臉愁云地說道:“你有所不知,鋪的攤子越大,身上的壓力就越大。我也想好好玩玩,美美睡上一覺。我的親戚朋友們,他們混得都比我強,我這點財富在他們面前簡直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所以,我必須拼命把生意做大做強,爭取勝過他們。那時候,我才可以完全放松,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哲人又問貧窮的朋友:“你是否認為目前的日子有些艱難?工資不夠一家人開銷,你怎么還能如此快樂幸福呢?”他笑著說:“昨天我看到報紙上說了,新時期的幸福就是‘農(nóng)婦,山泉,有點田’,這些我都有:賢淑能干的老婆,聰明可愛的兒子,不體面但讓我開心的工作。我覺得,有這些就足夠了,我心中的幸福就是這樣的。對于現(xiàn)在的生活狀態(tài),我很滿足。雖然我沒有多少錢,但我擁有的這些是有錢人無論花多少也買不到的?!?/p>
這個故事告訴人們一個道理:幸福與名利和金錢無關(guān),完全取決于自己的心態(tài)。富有的人一直和那些生活更優(yōu)越的人相比較,因此始終無法得到滿足。他所謂的幸福就是更富裕的生活。但他的標準太高,難以實現(xiàn),所以他始終沒有擁有幸福生活。而貧窮的朋友一直保持著樂觀與滿足,沒有追名逐利,所以很容易得到幸福。
書中記載:“真正的幸福來自內(nèi)心,不能以金錢、權(quán)力以及征服來衡量,如果以強迫等非法手段獲取或誤用,甚至以執(zhí)著的態(tài)度對待這些世間之物,它們就會成為占有者痛苦和悲傷的根源?!备蝗擞懈哔F的煩惱和憂愁,窮人有通俗的快樂和幸福。經(jīng)驗告訴人們,把名利和金錢看得太重的人注定會被名利所困擾、被金錢所誘惑。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一些人為了追逐名利費盡心思,把名利當成生命的支柱而苦苦追求。在目標實現(xiàn)后,他們還要戰(zhàn)戰(zhàn)兢兢、小心翼翼地生活,唯恐把名利弄丟。這種人既不會明白“功名乃瓦上之霜,利祿如花尖之露”的道理,也不會擁有淡泊名利、笑看人生的做人心態(tài),更不會擁有真正的幸福。只有淡泊名利才能快樂、幸福,笑看人生的人才能心情舒暢,因為他們懂得,幸福與名利無關(gu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