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國的政府
西方世界習慣于誤會曲解中國的一切事物,這已然成為了一條規(guī)律。如果說這種誤解在任何方面都是不可原諒的話,那么涉及到對這個帝國政府的理解問題的時候,這是一個例外。
對于現(xiàn)代政治制度背景下的學生們來說,政府權威或多或少或完全地要建立在大眾投票之上,政府要分權制衡,要建立與之相關的權力制衡結構。而中國延續(xù)了幾千年的制度看起來就是個毫無希望、難以理解的謎團。西方人認為中國政府就是一個復雜的、既模糊不清又經(jīng)常沖突的權力的混合體。他們徒勞無益地試圖解開這一團亂麻,結果自己也深陷其中,不得不紛紛放棄這樣的努力。他們也被搞糊涂了,世界上怎么會有中國這樣類型的政府呢,怎么會有人愿意在這樣的政府管理下生活呢?不得已,西方人往往給中國的政府貼上“絕對專制”的標簽后,就不去深究了。
由游離于中國之外的觀察者的立場得出這樣的結論,是一點都不令人奇怪的。中國人擁有極少或者根本就沒有那些西方人看來是極其重要的權利。事實上,他們也沒有提出過這樣的權利要求。在中國,審判沒有法庭。中國的原告寧愿相信父母官一個人,也不愿意信賴由12個人組成的陪審團。不像英國人和美國人,中國百姓的概念中根本就沒有“人身保護權”,他們更沒有聽說過關于在西方如雷貫耳的“權利保護者”和“大憲章”的只言片語。他們對我們的選舉也僅僅是感到好奇,并非真正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