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忽視精確(2)

中國人氣質 作者:(美)明恩溥


所有的度量標準都像這樣普遍混亂。一個地方的斗,與另一個地方不一樣。與谷物稅收相關的橫征暴斂,倘若在不像中國人那么平和的民族中進行的話,就易于引發(fā)政治動亂?!叭澜缍际且黄访撟g者注:品脫,容易名,等于八分之一加侖等于一磅。”在中國卻遠非如此,一品脫不是一品脫,一磅也不是一磅。這種變換,不僅有其理論根據(jù),而且普遍實行,例如在鹽業(yè)專賣中,就實施一些反復不定的度量標準。在那里,十二兩就叫一斤。購買者付出的是每斤十六兩,得到的卻是十二兩。而且這是公開這么做的,同伙的交易人都這樣做。這里沒有欺騙,即使人們考慮過了,也不過當作是鹽業(yè)中的“老習慣”。土地的丈量同樣不一致。在一些地區(qū)丈量為一“畝”的土地,到另一個地區(qū)竟算為半畝。倘若碰巧住在兩區(qū)相鄰的地方,人們就不得不準備兩種丈量工具,用于各自不同的“畝”數(shù)計算。

到中國的旅行者經(jīng)常愛憑以往的經(jīng)驗,確定每斤糧棉的價格。這樣做是很不保險的,應該等了解清楚現(xiàn)在的“斤”怎樣定量以后方可行事。同樣,統(tǒng)計每畝糧食產(chǎn)量時,也往往忽視了一個至關重要的事實———“畝”的面積并不固定。對距離的測理也暴露了同樣的情況,每個到中國的旅行者都有這種實際體驗。在中國陸地旅行的時候,如果距離以“里”計算,就有必要弄清楚這個“里”是否“擴大”了。我們不否認這種估算距離的方法有一定根據(jù),但卻不能認同這種測距方式的精確性與同一性。據(jù)我們所知,人們普遍感覺到,一走上帝國大道“里”就變“長”了。在大道上,一天可走一百二十里;在農(nóng)村土路上,就只能走一百里;而在山區(qū),就僅八十里了。此外,計算方法經(jīng)常不是根據(jù)絕對距離,甚至也不依據(jù)中國人自己的方式,而且按照在地上行走的困難程度確定。這樣,說離山頂有“九十里”,實際里數(shù)不足一半,而中國人卻固執(zhí)地堅持這個數(shù)字,因為爬到山頂?shù)睦щy程度與在平地上走“九十里”是相同的。另一件稀罕事,是計算長度時,從A到B的距離不一定等于從B到A。歐幾里得的假定是:“等量之間彼此相等。”在中國,引證這樣假定是沒有用的,需要插入否定詞予以修改。我們可以舉一個中國交通要道的例子說明這一點,那條要道從北到南長一百八十三里,從南到北卻是一百九十里,這就夠令人吃驚了,無論你怎樣穿梭于此,怎樣仔細注意路標,事實總是如此!原注:寫到這里,我們不僅想到馬伯(Baber)先生的《中國西部行》一書,書中有相同的看法;“有這樣一件實例,我們聽說時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兩地之間的距離,根據(jù)往返兩地人們的估算確定;這樣,各別詢問人們時,會得到完全不同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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