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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孝心(6)

中國人氣質(zhì) 作者:(美)明恩溥


闡述中國人為父母服喪的禮儀時已經(jīng)提及,服喪期理論上定為三年整,但是實際上被仁慈地縮短為二十七個月。在《論語》第十七卷,我們讀到孔夫子的一個門徒堅決反對把服喪期定為三年,堅持認為一年就足夠了。對于這一點,孔夫子斷然回答:在整個三年服喪期里,君子是不能娛樂的,但是倘若這個門徒認為他在縮短的一年里能夠娛樂的話,他可以這樣做,不過孔夫子明確地把他看作是“非君子”。

這種服喪的禮儀比所有其它的任何職責都重要,兒孫們一生中付出這樣多的時間服喪,只有為政府服役時才能免除。極孝的例子是,兒子在父親或母親墳旁建一座棚子,整個服喪期里都到棚子里居住。最普遍的方式是僅在墳旁過夜,白天仍像平素一樣從事正常職業(yè)。然而有一些兒子愿意參加全部儀式,于是沉淪于整個過程,不做任何事情,完全浸透在悲痛中。筆者認識一位這一階層的人,他極端盡孝,長期守在雙親墳旁,仍然心緒不寧,以至無力承擔家業(yè)。對中國人來說,這樣的行為受到高度贊揚,后果如何,是不加考慮的。禮儀的職責,是必須絕對履行的,沒有靈活的余地。

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人賣光了土地,甚至拆掉房子,出售木料,為的是準備錢給雙親或者其中一位親人舉行一場像樣的葬禮。這樣的行為是一個社會的錯誤,很少有中國人理解這一點,更沒有一個中國人不實行這種錯誤的禮儀。這是符合中國人的天性的。符合“禮”,或者是禮節(jié),所以毫無疑問地這樣做。

赫克(Huc)神父從他的親身經(jīng)歷中,找出一個極好例子,說明中國人是如此珍視禮儀和孝行。神父生活在中國南方,在他定居帝國的第一年,有機會派一名信差到北京送信,他想起雇用的一位教師,大概家在北京,一定愿意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給他的老媽媽送一封信,他已經(jīng)四年沒聽到媽媽的音信,媽媽不知道她的兒子在什么地方。聽說信差馬上就要走,那位教師對一位剛在隔壁房間上完課的學生叫道:“到這兒來,拿這張紙,替我給我媽媽寫一封信。不要耽擱時間,信差馬上要走了?!边@個舉動使赫克先生感到驚異,詢問那位寫信的少年是否認識教師的媽媽,才知道這孩子甚至不曉得有這樣一個人,于是奇怪地問教師道:“那么,你不告訴他,他怎能知道該說些什么呢?”對這個疑問,教師斷然回答:“他不知道該說些什么?他已經(jīng)學做作文一年多了,熟悉許多文雅的客套話。難道你不認為,他完全懂得一人兒子應(yīng)該怎樣給媽媽寫信嗎?”學生很快回來了,信不僅已經(jīng)完全寫好了,而且已經(jīng)封好了,教師僅僅加了個親筆簽名。這封信給帝國的任何一位母親,都是同樣適合的,任何一位母親都將同樣高興地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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