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不妨在境外設立法人,在香港成立子公司?
在金融機構(gòu)開設境外法人的賬戶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除了瑞士、盧森堡以外,設置在曼島(Isle of Man)、海峽群島(Channel Islands)等歐洲具代表性租稅天堂的金融機構(gòu),根本不愿意為來路不明的公司法人開設賬戶。如果開設賬戶的目的只是為了逃漏稅,銀行方面更不愿意配合。
如此一來,只能在加勒比海的蓋曼、百慕達、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或是南太平洋的萬那杜(Republic of Vanuatu)、諾魯共和國(Republic of Nauru)和帛琉等規(guī)定比較寬松的地方設立法人。不過,突然匯五億日幣到登記在租稅天堂的莫名其妙的公司,國稅局絕對會立刻展開調(diào)查。
但如果把公司設立在香港或新加坡,日本國稅局進行照會時,就會輕易查出董事名冊。況且,香港本來就是日本國稅局最重點警戒的地區(qū),聽說日本方面派了調(diào)查官常駐在香港。
還是在境外設立一個控股公司,然后到香港設立一個持股百分之一百的子公司?這么一來,登記證上就不會出現(xiàn)董事的名字。如果查到境外法人,當然又另當別論,但光是日本的國稅局在那里叫囂,根本查不出公司真正的幕后老板。租稅天堂也會遵循所謂的市場機制,如果輕易泄露登記數(shù)據(jù),就會嚇跑好客人。租稅天堂通常是除了觀光以外幾乎沒有其它資源的貧窮國家,協(xié)助世界各地富豪逃漏稅是他們的最大產(chǎn)業(yè)。如果對富豪不再具有吸引力,這些國家的國民就只能回到石器時代的生活。除非是發(fā)布國際通緝的恐怖組織,同時搜集到買賣毒品、槍枝或是販賣幼兒的證據(jù)對當局施加壓力,否則,即使看似有問題,也不可能輕易泄露數(shù)據(jù)。
不過,這種方法也有幾個問題。
在香港設立子公司時,必須出示境外法人的母公司登記數(shù)據(jù)。一旦股東名字出現(xiàn)在上面,一切努力就化為泡影。
還是在境外成立兩家法人,把香港的公司變成孫公司?或是買一個適當?shù)姆ㄈ?,利用更換的登記證,強行設立公司?雖然有多種不同的方法,但如果斧鑿的痕跡太深,一旦事情曝光,就很難開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