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為什么,在我的想象中,肖邦和曹植有很詭異的相似之處,我的才情有限,無法用簡練到位的語言描述清楚。或許那就是一種情懷,被他們的作品在瞬間觸動的情懷。那一刻,我內(nèi)心最底里的某一種熱度,就像是被短笛勾引出的舞蛇一樣,無法阻止的搖擺著堅定的鉆上心頭。
在之后那些癡迷于聽肖邦和讀曹植的日日夜夜,我甚至少有點開始念起我前夫的好來。我驚訝地發(fā)現(xiàn),原來他內(nèi)心深處繁華著的金蘭,竟是庸俗如我這樣的一個普通婦人之前眼濁沒有來得及發(fā)現(xiàn)的。
因曹植的緣故,我獨自諒解了我的前夫在現(xiàn)實的婚姻中給我?guī)淼臍埲?,不堪,和不少也不多的那些傷害?
是啊,很多時候,我們喜歡一個人常常因為對方有一些自己想有又沒有的特質(zhì),我們討厭一個人常常因為對方有一些我們自己也有又不愿意面對的特質(zhì)。
當年我愛上我的前夫曾因為他博學,燃起我們離婚官司的硝煙則是因為我無法再忍受他在現(xiàn)實生活中過分沉溺于修葺他的博學而表現(xiàn)出的冷漠和自以為是。直到,我透過客觀的回憶,發(fā)現(xiàn),“博學”的另一面就有可能是“冷漠和自以為是”。只不過,我在結(jié)婚之初沒有想明白,要接受一個人,不但要接受他的優(yōu)點,也要接受他的缺點。更重要的是,要接受一個人優(yōu)點的那一面,就一定要想清楚,任何優(yōu)點背后,都有隱藏著的問題和短板。而我自己在這一段關(guān)系中的表現(xiàn),又何嘗不是他無法理解的一種狹隘和偏執(zhí)?
之后多年,曹植都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男人。我因為借由讀他的過程在自我救贖。也因為愛上他而愛上了和我恍若只有一岸之隔,卻永遠都迷離在沒有返程那世界盡頭的魏晉時光。
也或許,我愛的并不是我淺讀之下的魏晉,而是,它代表的某種真性情,那種不論男女都因它的存在而美麗的一種叫做“風骨”的東西。而不像現(xiàn)在,幾乎每個人都有的,已漸入骨髓的“風濕”。
這些思考又帶我重新想到我的爸爸,在他對我們疏于照顧的那些時日里,曾經(jīng)不經(jīng)意的播下過最初的種子:那個下午,萬水千山縱橫,梁朝偉失著戀,信馬由韁地上下嘴唇隨便一碰,就把曹植和我不知道的“建安風骨”,悄然留在了我的生命里。
雖然說,初初,我一個學齡前兒童,也沒有真的領(lǐng)會曹植那首詩的精神,甚至我爸講的意思我也半懂不懂,有很長時間,我還都以為“何太急”是一個人的名字,因為這樣念起來比較順嘴。。
那天我很快就背會了那首詩,扯著嗓子在院子里沖各種人顯擺。大概這讓梁朝偉很有成就感,沒幾天之后,在另一個又不得不繼續(xù)獨自面對我的下午,他來了興致,教我寫字。
我會寫的第一個字,不,確切地說我學會寫的第一個詞兒,是“毛主席”。
再來依次是“天安門”“大米”“我”“爸爸”“媽媽”“是”
當梁朝偉把這幾個字攤在我眼前的時候,我人生第一次想到了“死”。
“死”在這兒是指一種情緒的喜樂程度,跟真正的“死亡”沒啥子關(guān)系。一個人歡喜到一個特別的境界,別的任何詞匯都無法準確形容的時候,通常,直接蹦入腦海的,就是“死”。所謂“欲仙欲死”,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學寫字足以讓我有欲仙欲死的感覺。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情緒到達這種程度,第二次是和初戀偷偷摸摸的初吻時刻,中間隔了起碼有漫長的十幾年。
整整下午我都無比快樂。我把那幾個字顛來倒去寫了很多遍,那種快感比現(xiàn)在看到股票翻了很多倍還要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