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啼笑皆非“鬧洞房”

歷史原來這么八卦 作者:諸葛文


 

客人鬧洞房原來為驅災辟邪

相傳,紫微星一日下凡,來民間視察人情風俗,恰巧在路上遇到一對娶親隊伍。紫微“帝星”發(fā)現(xiàn)在轎子后面跟著一個披麻戴孝的女子,他看出這是魔鬼在伺機作惡,于是就跟蹤到新郎家,想瞧個究竟。到了新郎家,那女人已經先到了,躲在洞房里面。為了不在喜慶場合鬧亂子,紫微星便靜觀其變。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入洞房時,紫微星急忙守著門不讓進,說里面有妖魔鬼怪,需要驅魔。眾人這時都好熱鬧,便說:“有什么驅魔辦法?”他建議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勢眾,魔鬼就不敢行兇作惡了。”無奈之下,新郎只得請客人們在洞房里嬉戲說笑,用打鬧的行為驅走邪鬼;直到五更時分,紫微星見魔鬼終于逃走了,才喚大家離開洞房。從這個民俗傳說中,可見,鬧洞房一開始即被蒙上了驅邪避災的色彩。

鬧洞房驅邪的風俗南北各地均有。在結婚之前,南方地區(qū),據(jù)說新郎得提前一晚睡在洞房,讓兩名女童手執(zhí)紅燭將新房內照一遍;有些地方得請吹打班子在新房內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時,也還很多事要做。比如一些地區(qū)新郎進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執(zhí)單刀朝每個角落虛砍一刀,并口念:“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壞腦袋,四砍喪神快離開,笑看麒麟送子來。”古人詩云“洞房花燭夜”,其實也是在洞房里置長明燈的習俗。有學者研究認為,民間的“聽房”傳統(tǒng),實質上也是源于防鬼怪進入洞房的一種保護措施。和鬧新房一樣都是以前的婚俗文化傳統(tǒng)。

鬧洞房習俗始于漢代先秦時期??鬃诱f“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燭,思相離也;娶歸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可見當時的婚禮是嚴肅的,有點思親氛圍,不像今天那樣辦得喧嚷紛鬧、鞭炮、鑼鼓響便天的氣氛。

入漢以后,社會經濟、政治制度都得到了穩(wěn)定的發(fā)展,人們也不再滿足于古板而沉悶的舊式婚禮了,不再固守“三日不舉樂”的古訓,于是鬧洞房就出現(xiàn)了。漢代仲長統(tǒng)的《昌言》記載:“今嫁娶之會,捶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趨之情欲,宣淫佚于廣眾之中,顯陰私于親族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者也?!蔽闹恤[洞房被視為一種陋俗惡習。但民間認為可以禳災避邪,故有“人鬧鬼不鬧”,還有“不鬧不發(fā),越鬧越發(fā)”的說法。

晉人葛洪《抱樸子·疾謬》記載:“俗間有戲婦之法,于稠眾之中,親戚之前,問以丑言,責以慢對,其為鄙黷不可忍論,或蹙以楚撻,或系腳倒懸,酒客酗炎,不知限齊,至使有傷于流血、躋折支體者,可嘆者也……民間行之日久,莫覺其非?!笨梢姽湃唆[洞房亦不容情,還有受傷的情況。所以明代楊慎感慨(《丹鉛續(xù)錄》):“今此俗世尚多有之,娶婦之家,親婿避匿,群男子競作戲調,以弄新婦,謂之謔親?;蚝讯樒淠w,或脫履而規(guī)其足,以廟見之婦,同于倚門之倡,誠所謂敝俗也。然以《抱樸子》考之,則晉世已然矣,歷千余年而不以變,可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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