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廬在人境,
而無車馬喧。
問君何能爾,
心遠地自偏。
采菊東籬下,
悠然見南山。
——著名田園詩人陶淵明《飲酒》(五)
在孔老師四處追尋理想的道路上,曾經(jīng)遇到過一些人,這些人絕大部分是各國的破落貴族,為了逃避政治迫害和戰(zhàn)亂危險,隱居在山里。他們嘲笑孔老師,說他這樣到處亂跑就是白費工夫,徒勞無功,明明知道一點用處沒有,還死不悔改(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
這些人,就是隱者,也是道家最早的思想傳播者,其中代表人物,叫楊朱。楊朱最主要的觀點只有兩個字:為我。
注意,這個為我,可不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而是剛好反過來:我不為人人,人人不為我。
換句話說,就是重視自己的生命,極端重視。
孟老師曾經(jīng)說楊朱:只要楊朱肯拔他身上的一根毛,全世界都能得到好處,這樣的事情,楊朱都不干(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我愛生命,生命愛我,對我來說林志玲算什么!
韓非也說過楊朱:只要楊朱他肯拔身上的一根毛,他就能得到全世界最大的好處,這樣的好事,楊朱都不干(今有人于此,義不入危城,不處軍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脛之一毛)。
我愛生命,生命愛我,對我來說侯佩岑算什么!
楊朱的為我,實際上包含著一個含義,就是無為,毛都不拔一根當然是無為了。
可是,純粹的無為,也太過極端了,畢竟就算你一個人躲進深山,也總得吃飯穿衣和人說說話吧,萬一有一天一只老虎跑出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還為什么我,保什么命?
而且極端為我的思想,往往會走到另外一個極端,就是無限制滿足自己的欲望,為了滿足口腹之欲,哪怕喝到胃下垂、吃到肥得挪不動步也不在乎;為了滿足身體欲望,哪怕渾身都染上病也無所顧忌。這個極端在后來的魏晉時代被得以證明。
要是道家真這么個搞法,別說對后世影響深遠,估計當時就玩完了,正當?shù)兰业牡匚粨u搖欲墜、岌岌可危之時,道家的救星——老子出現(xiàn)了。
老子并不是一個人。
注意,不是說老子不是一個“人”,而是說他不是“一”個人。老子到底是誰,自古以來都是筆糊涂賬,連司馬遷都沒搞清楚,只是含含糊糊地說大概老子由兩三個人組成,老聃、李耳,還有誰誰誰。老子的出生年代,也是眾說紛紜,有的說比孔子早,有的說比孔子晚,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出生在春秋時代。
我們這也不討論老子到底是個人,還是誰誰誰的馬甲,我們只要了解“老子”的思想即可。
老子眼中的世界,是一個徹徹底底的自然世界,說直白一點就是個動物世界,動物世界里所奉行的是叢林法則,包括:強者為王,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等等。
在這樣一個動物世界里,談愛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一只羊跟一只饑餓的狼哪怕說上一萬次“我愛你”,也逃脫不了被當做點心的結果;老百姓即使再怎么表現(xiàn)得順從,也擺脫不了被奴役被剝削的命運(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圣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那這么說的話,老百姓豈不是只能坐著等死?
當然也不是了,還是有方法可以保命的,這個方法嘛,還是“無為”。
不過這個無為和楊朱所說的不太一樣。老子的無為,是要建立在自然規(guī)律的基礎上,也就是凡事都要順應自然。如果不知道這些自然規(guī)律,胡來亂的話,就一定沒有好結果(不知常,妄作,兇)。
一只羊看到一只饑餓的狼不想著趕快逃跑,還走過去跟它講仁義道德,狼都快餓死了,看見羊還不趕快沖過去撲倒,非要先和羊開個玩笑調節(jié)氣氛,這就叫做不遵循自然規(guī)律,這么做的結果自然是個餐具,畢竟這不是在表演喜羊羊和灰太狼的故事……
在這些自然規(guī)律中,最重要的一條叫做“物極必反”(反者道之動。逝曰遠,遠曰反),意思是世界上任何東西,如果走向了極端,就會反過來。
一個人要想保命,就必須遵循“物極必反”原則。
這個原則我們今天實在是太容易理解,也太重要了。
從個人角度來說:
比如我們知道我們要活著就必須要吃飯,可是吃多了會撐死。
比如我們知道經(jīng)常鍛煉可以保持身體健康,可是如果天天跑幾萬米,沒多久膝蓋就會廢掉。
這個因尊重自然規(guī)律而無為的觀點,就是道家理論的第一個版本:道1.0,在道1.0里面,老子提出了如何做人和如何治理國家的主張。
我們先來看看如何做人。
老子的做人主張可以用一個字歸納,這就是“裝”。
為什么要裝呢?各位接著往下看就明白了。
做人的兩個極端分別是前進和后退都到了盡頭,按照老子物極必反的原則,過了這個盡頭人就會被毀滅。
前進的標志是有為,驕傲,剛強和不滿;后退的標志是:無為,謙虛,柔弱和知足。
我們的目的是保命,因此這些標志距離極端越遠,就意味著人越安全。
我們不妨來舉辦一場“保命杯”前后標志PK賽,看看誰是獲勝者,比賽規(guī)則自然是基于物極必反的原則,距離極端更遠者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