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唐鏡:大……
包龍星:大什么大?
方唐鏡:我叫大人而已。
包龍星:人什么人?
方唐鏡:大人不可以叫呀?
包龍星:叫可以,盯著我就不可以。
方唐鏡:我盯什么盯?
包龍星:你盯我,我盯你。
方唐鏡:你不盯我怎知道我盯你?
——著名影片《九品芝麻官》
名家可以理解成辯論家,早期的名家成員的職業(yè)主要就是以辯論為主,比如有一個叫鄧析的,是當時一個很有名的訟師。
訟師,也叫狀師、大狀,可以理解為古代社會的準律師。既然是律師,當然是幫著別人打官司的,原告出錢幫原告,被告出錢幫被告。
要想更形象理解,可以參考香港著名影片《算死草》和《審死官》,主人公狀王宋世杰就是一個知名訟師。
那要是原告、被告一起找,該咋辦?
這種情況嘛,我們來看看鄧律師是怎么玩的。
話說洧水這個地方發(fā)了大水,淹死了鄭國的一個富人。尸首被人撈去了,富人的家屬要求贖尸。撈得尸首的人要價太高,富人家屬舍不得錢,但這事又不能耽誤太久啊,于是富人的家屬就找鄧析要主意。
鄧析說:“不要急,他不賣給你,賣給誰呢?”
家屬一聽,就不著急了。
這時候輪到撈得尸首的人等急了,這老放在我這也不是個事啊!于是也去找鄧析要主意。
鄧析又回答他說:“不要急,他不找你買,還能找誰呢?”
這個就是鄧律師處理案件的態(tài)度:吃完原告吃被告。
題外話:由此可見,尸體打撈業(yè)是個歷史悠久富有傳統(tǒng)的行業(yè),因為幾千年以后,在湖北荊州這個地方,類似的事情還在發(fā)生。
不過鄧律師也只是個律師而已,只會辯論,沒有上升到理論的高度。真正創(chuàng)建名家門派的,是晚一些時候的惠施和公孫龍兩個人。
惠施,生于戰(zhàn)國時期,河南人。惠施最為廣大群眾所知的事跡除了上文提到的小心眼的表現(xiàn)以外,恐怕就是“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話說有一天,莊周和惠施在濠水的一座橋梁上散步。莊周看著水里的魚說:“魚在水里悠然自得,這是魚的快樂啊。”
惠施說:“你不是魚,怎么知道魚的快樂?”
莊周說:“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魚的快樂?”
惠施說:“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你不是魚,所以你也沒法兒知道魚是不是快樂。”
莊周說:“請回到我們開頭的話題。你問‘你怎么知道魚快樂’這句話,這就表明你已經(jīng)肯定了我知道魚的快樂了?!?/p>
……
實際上惠施并不只是作為襯托莊周而存在的小人物,作為魏國宰相,他一手建立了魏國的法制制度,并且是合縱抗秦的最主要組織人,魏國能夠在群雄紛爭的戰(zhàn)國時代占據(jù)一席之地,惠施的貢獻功不可沒。
另外一位創(chuàng)始人公孫龍則在趙國跟著大貴族平原君混得也是風生水起。
公孫龍,字子秉,生于戰(zhàn)國時期(公元前320年),河北人。在趙國就職期間,曾經(jīng)發(fā)生了一件這樣的事情:
當時的秦國和趙國,達成了一個協(xié)議,雙方約好:從現(xiàn)在開始,秦國想做的事情,趙國必須幫忙;同樣,趙國想做的事情,秦國也必須幫忙。
結果沒多久,秦國開始攻打魏國。趙國覺得有危機了,準備救魏國。
秦國當然不滿了,當初我們說好的,我有事你幫我,你有事我?guī)湍恪,F(xiàn)在你不但不來幫我打仗,還準備在背后捅我一刀,太不夠哥們兒了!
于是派個人前去責問趙國。
趙國國君覺得理虧,就去找平原君商量。平原君也沒有好辦法,就去找公孫龍商量。
公孫龍說,這個好辦。
我們也派人去告訴秦國,說按照當時約定,我們想做的事情,你們也應該幫我們,現(xiàn)在我們想幫助魏國,你還打魏國,你們才違約了!
由此可見,公孫龍和鄧律師差不多,對這個秦趙之約的解釋,和鄧律師的思路如出一轍。
公孫龍也不是只會狡辯,他之所以能高出鄧律師,成為名家創(chuàng)始人,主要是和惠施都有理論級的貢獻。
惠施提出了實的相對性。
公孫龍則提出了名的絕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