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訟卦——停止爭訟(1)

《易經》感悟:張其成講讀《周易》 作者:張其成


六、

乾上坎下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九五,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ch?。┲?。

【語譯】

訟卦,要有誠信,并有恐懼之心。中間過程是吉利的,但結果卻是兇險的。有利于“大人”,卻不利于渡過大河、大川。

初六,不要長時間糾纏于閑雜瑣事,而且要謹言少語,最終是吉利的。

九二,不去爭訟,與世無爭地歸隱而去,那么封邑中的三百戶人家便免去了災難。

六三,遵循舊有的道德修養(yǎng),堅貞不渝,雖然危殆,但最終是吉利的。有時要順從“大王”來做事,不要自己逞能。

九四,不去爭訟,承認命運的變化,改變爭訟的念頭,安心堅守正道,最終是吉利的。

九五,爭訟,吉利。

上九,即使有時被賜予了尊貴的腰帶,也會在一天之內被人多次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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