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演說中的高潮發(fā)生在他講到正當中的時候。他正在講給我們聽,他是怎樣一個漂亮的人物,怎樣地吃得開,講得眉飛色舞,得意揚揚,于是突然一下,坐在我前排那個名叫艾德加·馬沙拉(Edgar Marsalla)的家伙,放了一個其臭無比的屁。在禮堂大庭廣眾之中大放其屁,確是一件尷尬不堪的事,不過也很有趣。老馬那個家伙,可真厲害,一屁放出,幾乎把屋頂都轟掉了。沒有一個人敢笑,歐森白那家伙裝做沒有聽見的樣子,但是就在講壇上歐森白旁邊的塞默校長,大家都知道他確是聽到了的。你說他沒有生氣嗎?他當時雖則一句話也沒有說,可是到了第二天晚上,他把我們全部趕進教室強迫用功,后來他跑過來,對我們大訓其話。他說昨天在禮堂惹起騷動的學生,沒有進賓夕預校讀書的資格。我們很想要老馬在校長訓話的時候,再放那么一個響屁,可惜他那時沒有那種雅興。
可見以馬沙拉那樣調皮搗蛋的家伙,尚且不能自由意志地放出一個臭屁來,把校長轟走。誰又能接受命令來放屁呢?同是賽珍珠翻譯的《水滸》中,還有這樣豈有此理的例子。
阮小七便在船內取將一桶小魚上來,約有五七斤。(第十回)
Juan the seventh then went to his boat and brought up a bucket of small fish and they were five to seven catties each in weight.
一條五斤到七斤重的魚,還能稱為小魚嗎?一個木桶能裝得下那么多五斤到七斤重的魚嗎?這一看就知道原是說的一桶小魚共重五斤到七斤(a bucket of small fish weighing five to seven catties),而不是說每條重達五斤到七斤呢。又《水滸》第七回上說:
土炕上卻有兩個椰瓢,取一個下來傾那甕酒來吃了一會,剩了一半。
賽珍珠將它譯成:
On the brick bed were two cocoanut shells. He took one and dipped up the wine with it and drank half of it.
這句簡單的譯文,卻有兩點譯得豈有此理的。第一,譯者忽視了“甕”的形式。這就是俗稱的壇子,是小口,大肚的瓦器。甕里裝的酒,只能倒出來,倒在椰瓢里來吃,不能把偌大的椰瓢,從甕的小口里放下到甕里去舀酒。譯文中的“dip up”,就是放下去舀取的意思,如Dip up a bucketful of water from the well.(從井里滿滿地舀一桶水上來。)大瓢不能進入小口,這是第一點不合理的地方。其次,原文說的吃了一半,是說把酒吃了一半,不是把瓢吃了一半,譯文在一句中用了兩個“it”,自然是指同一物呢。吃酒連盛酒的工具也吃掉一半,世間有這樣的怪事嗎?真太豈有此理了。
由于上面這個一半的譯錯,使我想起另外一句有關一半的譯文。那就是梁實秋譯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第三十九首的首二行。譯文是這樣的:
啊,你是我的較佳一半的全部,
我怎能適當?shù)馁澝滥隳兀?/p>
讀者不看原文,也會感覺到譯文有點問題。我們的邏輯中,只有“全部的一半”,沒有“一半的全部”,全中有半,半中不能有全,這是一定的道理。大致譯者譯此詩時,一心只想到俗語中的better half(指妻,better為精神上的“較大”,不是“較佳”),而未細看原文:
O, how they worth with manners may I sing,
When thou art all the better part of me?
應譯“當你確是我比較大的部分的時候”,all不是“全部”,它只含有quite或so much等表程度的意思。如視同all at once(忽然)或all of a sudden(突然)中的all,則根本可以不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