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指派責任時要放權(quán)

放下孩子 作者:(美)溫迪·莫格爾


隨著你對孩子能力的認可,當他們能承擔較多的家務(wù)活時,你得賦予他們更大的權(quán)限。心理分析家威爾弗雷德·柏昂就把“奴役”定義成“有責無權(quán)”。當你交給子女一件事情時,要讓他們在最大的合理范圍內(nèi)自行決定該如何操作,不要固執(zhí)地認為他們做事的方式必須跟你如出一轍。雖然孩子們還處在摸索階段,而你已經(jīng)是專家了,但重要的是他們并不是你的濃縮版。他們在穿衣服、整理房間或是做飯方面,都會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格,如果你要求他們完全照著你的方式去做,就將抹殺孩子們在做事時的靈感,并增加他們對做家務(wù)的抵抗情緒。

當我女兒艾瑪制作第一份三明治時,她得意地用未折疊的薄餐巾紙而不是盤子直接端到桌上來了。艾瑪做這份三明治的材料有一大塊硬面餅,上面涂了奶油、花生醬和果醬,兩片夾在中間的小黃瓜,以及不太穩(wěn)當?shù)胤址旁谒膫€角落的烤小番茄。一見到它,我就察覺到了三明治營養(yǎng)和裝點上的缺陷,并一度想要質(zhì)問她有沒有把廚房弄得一團糟,可是最后我并沒有多話,只問了一句:“艾瑪,我看到你自己在準備中午飯,我可以在桌上跟你一起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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