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 無畏(5)

潮的人 作者:李利忠


1936年2月,蔣介石與竺可楨單獨談話,希望他能“允任”浙大校長一職,竺表示“尚須考慮”。經(jīng)過慎重考慮,特別是與蔡元培等人一再商量,竺才答應(yīng)出任浙大校長,但有三個條件:“財政須源源接濟;用人校長有全權(quán),不受政黨之干涉;而時間以半年為限?!钡玫皆手Z后,竺走馬上任,沒想到一干就是13年。

◎ 蔣夢麟:為周作人教授作證

日本投降后,周作人被捕。1946年7月19日,南京政府首都高院對周作人第一次公審。周作人在辯訴狀中稱:“學校南遷,教授中年老或因家庭關(guān)系不能隨行者,有已故之孟森、馮祖荀、馬裕藻及被告4人,由校長蔣夢麟特別承認為北大留平教授,委托保管校產(chǎn)。”當時周作人被稱為“巨奸”,“國人皆曰殺”。胡適為周作人作證,社會輿論就譴責他為漢奸洗刷罪名;為周作人辯護的律師王龍也一度被控漢奸嫌疑,但蔣夢麟專門為此事出具了證明。8月13日,首都高等法院院長趙琛致函蔣夢麟,函云:因蔣夢麟出具證明文書未填年次,“是否即為臺端手筆,無從懸揣。茲為慎重起見,相應(yīng)函請查照,即希據(jù)實見復,以憑核辦?!贝稳?,蔣夢麟復趙琛函,再次確認上述事宜。

◎ 李叔同:贊同康梁變法圖存

百日維新時,李叔同贊同康、梁“老大中華非變法無以圖存”的主張,曾私刻一?。骸澳虾?稻俏釒?。”被當局視為逆黨,不得不南下避禍。

◎ 沈尹默:安排李大釗之子易名“楊震”出國留學

1927年4月,清明節(jié)放假,周作人和沈尹默赴海甸沈士遠家聊天,恰巧在沈宅碰到了許多“孔德學校”的學生,李葆華也在其中。這天夜里周作人和沈尹默回到城內(nèi),閱報時驚聞張作霖襲擊了蘇聯(lián)大使館,并把躲藏在里面的李大釗等悉數(shù)捉去,“尹默趕緊打電話給他老兄(即沈士遠),叫隱匿守常的兒子,暫勿進城,亦不可外出,這樣過了有兩個星期。但是海甸的偵緝隊就在士遠家近旁,深感不便;尹默又對我說,叫去燕京大學上課的時候,順便帶他進城,住在我那里,還比較隱僻”。李葆華住在八道灣周宅,不多時報上披露了李大釗等犧牲的噩耗,周作人發(fā)愁如何對李葆華說,遂又與沈尹默商議,決定由沈來對他說,即“先來安慰幾句,如說令尊為主義而犧牲,本是預(yù)先有覺悟的。及至說了,乃等于沒有說,因為他的鎮(zhèn)定有覺悟,遠在說話人之上,聽了之后又仔細看報,默然退去”。后來李葆華又在周宅住了月余,隨后由沈尹默安排,易名為“楊震”,送到日本去留學了。

◎ 魯迅與馮雪峰:忘年交

1929年2月,馮雪峰為了便于與魯迅接觸,索性搬到魯迅居住的景云里11號,恰好與魯迅的住所17號斜對門。有時馮雪峰站在陽臺上看見魯迅沒有客人,就到魯迅家去。他們談得很投緣,有時候興致來了,一談就是幾個小時,甚至談到深夜。魯迅很喜歡這個比自己小22歲的同鄉(xiāng),對于馮雪峰的執(zhí)著性格從不計較。他們在交談時,馮雪峰經(jīng)常堅持己見,總想在某些爭論的問題上說服魯迅;開始魯迅接受不了,但馮雪峰仍然堅持擺明自己的道理,最后使得魯迅能夠接受下來。魯迅與馮雪峰的忘年交非同尋常,馮雪峰作為魯迅的后學,從魯迅那里汲取了成長的營養(yǎng),但同時他又作為魯迅的戰(zhàn)友,對魯迅產(chǎn)生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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