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少女羅瑋為一位素不相識的農(nóng)村婦女廖某捐了肝臟。她的理由很簡單:“我到廖姐家去過,看見一片果樹,是廖姐親手栽的,我希望她有機會吃上自己種的水果 我還看見廖姐的女兒,才12歲,即使我捐肝只可以延長廖姐5年的生命,那時她女兒也長大了?!?/p>
初看這則消息,除了震驚之外,還感到女孩單純得有些冒失。她知道這類手術可能面臨的風險嗎?知道手術可能對她今后的生活帶來傷害嗎?我當時想,她太年輕,還想不到這些。
所幸女孩和受捐人都平安,女孩還得到了好心人十幾萬元的捐助。有了這筆捐款,原本生活困窘的女孩一家開了間小花店,女孩術后的營養(yǎng)與恢復也有了保障。
這原本是個圓滿的結(jié)局,應了民間流傳的“善有善報”的說法,但問題出在女孩得到的“那么多”的捐助上。有人質(zhì)疑女孩此舉動機不純,這成了他們一家無法回避的“尷尬”。對此,女孩深感無奈:“每一次質(zhì)疑,都是對我們?nèi)胰说膫?”
肝膽相照,肝腦涂地,肝腸寸斷,心肝寶貝 “肝”在生命中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將自己的肝拿來救一個素不相識的人,只為對方能吃上自己種的水果,能活到自己的女兒長大。這里沒有豪言壯語,卻比任何美麗的辭藻更能讓人看到女孩的心地。
在我看來,女孩事后得到的社會關注及捐助,是再正常不過的,那是社會良知對善良正義的恰當回報,體現(xiàn)了人們對此義舉的理解與支持。我們已看到太多的救人英雄落寞而死,如果讓這樣的事情悄無聲息,或大眾一片冷漠,那才真是令人擔憂和尷尬的事。
善良、誠信、仁義、扶助弱小,是我們從小就接受的道德教育。然而,不知從何時起,基本的人道被百般嘲弄,無賴行為卻得到喝彩。喪失了基本的道德觀念,我們就丟掉了最基本的“人”的身份認同。
我想,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我們有著自己的道德文化。女孩術后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如果我不救他們,我心里肯定一輩子都會過意不去?!庇浾邌枺骸翱墒撬銦o親無故的,為什么要過意不去呢?”女孩說:“因為我曾經(jīng)給過她希望。”
“希望”是人世間最寶貴的東西。不讓行善的人受傷害,用理解給他們增加一點希望,這應當不算奢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