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平安胡同新新旅館(4)

黑皮自白 作者:關(guān)夢齡


晚上,我們這幾個人在一起研究如何檢舉,他們說:“北滿支臺在督察處埋了兩部大電臺,埋在什么地方了?”

我留了一個心眼,沒有告訴他們我已經(jīng)交待了。

關(guān)于檢舉,這些人都是很積極的,誰也不會不關(guān)心。我為前天檢舉了一些潛伏組織,內(nèi)心感到很踏實。

長春解放那天早上,督察處把在押人犯都處理了。我只是在電話中聽督察處處長張國卿說過此事,詳細情況,我不了解。翟丕翕是當時的偵審室主任(即司法科長),我問他是怎么處理的?翟丕翕說:“10月17日那天,天剛亮,就知道六十軍起義了。張國卿從家來到督察處,把陳牧(當時督察長)找來,命令先把文卷檔案焚毀。偵審室與秘書室的電文檔案多得很,燒得滿院子是煙。燒完了這些東西,張國卿把陳牧、印匡時(主任秘書)、陳壽嵐(督察主任)、我,一齊找到他的辦公室,研究如何處理在押人犯。

“‘一不做,二不休,殺呀!’陳牧搶先說。

“‘殺就殺,殺完了看守所的秘密不會泄漏?!?/p>

“‘都是些什么案件?’印匡時明知故問,他的意思不同意把這些刑事犯都殺了。

“‘都是些刑事犯,內(nèi)中還有三名同志。一個是綏靖大隊諜報十七組的組長張政,還有兩個長春站的同志,因為工作情緒不好,臨時送到咱們這禁閉的。’我這樣說明,也不同意亂殺。

“‘一律殺!’張國卿火了,喊了起來。

“兩個斗毆的,昨天叫他們打保,沒有打好,這兩個人也處理?”我又補充了這么幾句。

“都殺,只把張政一個人釋放,其余48個人全部殺掉,一個不留,開始行動!”

“于是由陳牧、陳壽嵐集合督察室的人,開始從看守所提人。我在看守所門口,拿著人犯名冊,喊一個提一個,由我過目,當時也不驗明正身,不問三七二十一,反正都殺。人犯到了看守所門口,由督察室的督察把人犯架到后院土山下,一槍一個,不一會兒,把四十八個人都槍斃了。完結(jié)之后,用土掩埋在山下。這就是解放那天早上的大屠殺。當時,張國卿與陳牧殺人都紅了眼,自己的那兩個小同志年紀不大,因為請假到沈陽,他們組長呈報上來說他們情緒不安,就把他們送到督察處禁閉起來,以為押幾天就可以釋放,想不到把他們二人也一齊殺死了。真是不分青紅皂白呀!我也是殺人者之一,從良心上說,如果殺共產(chǎn)黨的人,我還沒有意見,可是這些是刑事案件,不是打架斗毆,就是買賣銀圓的,根本不應當押,更不該處死。”

翟丕翕把上邊這段話說完,我又問他:“張國卿怎么跑的?”

“他把人殺完了之后,在督察處辦公室坐了一會兒,就回到西四馬路他的住處。他把呢子制服穿好,把少將領(lǐng)章肩章戴上,在家等著解放軍進城,等了兩個小時解放軍沒有來。他一想當俘虜不是好辦法,于是又換上便衣,出了大門往對面的小胡同溜了。”

我又問陳牧、陳壽嵐、印匡時他們都到哪去了?翟丕翕說:“有路條,都換上便衣逃走了。”

10月30日夜里陳處長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

“今晚找你來,研究項迺光的下落問題,如何能把項迺光找著,是特別重要的一件事。這么些天沒有一點線索。你們那晚上突圍的情況,你寫了兩頁,從那上面也找不到什么線索。”

我沉思了一會兒說:“項迺光是共產(chǎn)黨的叛徒,這就決定他不會自首投案。有一件事可以順便談一下,1947年保密局局長毛人鳳派袁曉軒為東北特技組少將組長,袁曉軒也是叛徒,曾給朱德總司令當過洛陽的辦事處處長。派袁曉軒到吉林的目的是策反張學思、呂正操、萬毅等人。解放區(qū)知道這件事,就由周保中將軍給袁曉軒寫了一封信,勸說他回到人民方面來,并且可以保證袁曉軒的生命安全并予以適當工作。這封信送到了袁曉軒手里,他找項迺光研究,結(jié)果兩人把這個情況呈報給了南京保密局,并以袁曉軒個人名義給周保中將軍回了一封信,大意是:你很關(guān)心我,我很感激。但是我不能到你那里去,你如果能過來,我可以向中央保舉,仍任吉林省主席并兼兵團司令等職。這件事可以證明,他們兩人不會回心轉(zhuǎn)意的。因此項迺光不會到吉林,他一定在長春,這是一;另,我要從長春到沈陽,化裝通過解放區(qū),項迺光不同意,他說中途有許多共軍的卡哨在打聽我。同時項迺光說:‘你與我不一樣,認識我的人少?!蔷褪钦f他可以通過解放區(qū)了。所以我判斷他必從長春經(jīng)過公主嶺和四平到沈陽;再有,解放前幾天我給搞的路條,是從長春到沈陽的,如果拿這樣的路條拐到吉林,就不合適了。因此現(xiàn)在叫四平卡哨特別注意項迺光還來得及。不過距長春解放已經(jīng)有十多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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