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敬服(3)

黑皮自白 作者:關(guān)夢齡


“我特別小心,不會犯錯誤?!?/p>

“我聽人說,你在家還請客,這種作風要不得,不行呀,要節(jié)約哇。”

“我找人吃頓飯你都知道?”

“有一個犯人住你對面,他說的。”

“是不是一個老頭?”

“對了。”

我回來之后,我感到高心魯還是大手大腳地花錢,他吸的是有錫紙的香煙,這有多貴呀。我想起1948年高心魯給第一兵團副官處長羅壽安行了賄,得到10萬斤大豆加工成豆油的生意,按當時計算高心魯可得70兩黃金。他本沒有加工廠,便將大豆賣了,折成豆油價格付給兵團。兩天以后,鄭洞國來了一個電報,不許把大豆加工成豆油,讓把十萬斤大豆作為軍隊的主食。羅壽安找高心魯強迫他還大豆,高心魯便攜帶全家老小出了長春,逃到解放區(qū)。臨走之時找我給寫了條子。沒有我的條子出不了卡哨。為此羅壽安還放出空氣,說“關(guān)夢齡私通八路!”想起這一段,看他現(xiàn)今的作風我替他擔心。

自從鎮(zhèn)反過去,敵我劃清界限,干部也不與我握手了,說話也你我分清了。尚傳道的小灶也不叫吃了。他在號內(nèi)也不準吸煙了,現(xiàn)在完全是個犯人,沒有兩樣。這時在我的心中又悲觀起來,感到在共產(chǎn)黨方面工作,只準有功,不準有過,有了過是不能原諒的。動一動就犯原則性的錯誤,真嚇人!這回郭科長犯了錯誤,我的一切工作還不是隨之完蛋,倒霉,用了多少腦筋,全部白費。

1952年春天到冬天,又派我到各號去做工作,其中一次很特殊,沒有過多要求我了解情況,只是叫我陪著,看來是擔心此人尋短見。這是一個小老頭,叫吳夙林,是長春人民法院院長楊超的岳父。吳夙林有兩個女兒,大女兒與楊超結(jié)婚,婚后,長春解放,楊超被派到長春充法院院長。楊超把岳父介紹到長春財政局工作,管采買。1951年從長春往北京天津兩地運了一火車鐵,賣后要吳夙林采買一批貨物。吳夙林把鐵賣掉,貨買的不多,貪污了公款。今年“三反”,就把他給檢舉了,吳夙林不坦白,經(jīng)群眾大會斗爭,最后把他送到這里。吳夙林以為自己是楊超的岳父,給他戴上大腳鐐,心里很不好過。我們在一塊,我不斷地安慰他。

吳夙林說:“我本來在解放區(qū)做小買賣。女兒和楊超一定叫我到長春,這回可好,丟人現(xiàn)眼,怎么活呀!共產(chǎn)黨這些人,什么感情也不講呀,沒有的事硬叫我承認,說我到天津貪污了多少,他們到我家去搜,什么也沒搜著,現(xiàn)在又給我戴上大鐐子,我比反革命都厲害了,咳!”

我想,難怪吳夙林想不開。舊社會過來的人,知道國民黨不會有這樣的事情。共產(chǎn)黨不行,莫說法院院長的岳父,吉林省政府副主席周持衡照樣因貪污腐化予以撤職處分。這種事在國民黨就行不通,一個省主席有了貪污,托人一活動就大事化小了。國民黨是人事關(guān)系第一,人情大于王法。共產(chǎn)黨這么辦,我內(nèi)心敬服!說到哪辦到哪,不論是誰,法院院長的岳父不但坐牢,還要老老實實地坐。

樓上還有幾個“特殊犯人”,住的是單號、鐵床,吃的與我們也不一樣,吳夙林說:“今天早上我放便去,看見一個干部,好像是商業(yè)局局長,可能也是‘三反’①進來的?!?/p>

我說:“現(xiàn)在‘三反’進來的多,樓下住一個姜處長,據(jù)說是長春房地產(chǎn)管理處處長,對他們優(yōu)待一些?!?/p>

這次“三反”,反下來這么多領(lǐng)導干部,真是想不到?!叭础遍_始的時候,我認為這也是一陣風過去就算完了??墒且徽归_,不獲全勝,決不收兵,越來越深。國民黨能這樣做嗎?不能,如果這樣干,所有的文武官員都要被反下來。國民黨的人為什么不能“三反”呢?國民黨的官離開本職,別的工作就沒有了,因此,在當權(quán)之時一定要貪污搞錢,以備將來作“寓公”,否則單純的廉潔奉公,到后來沒有飯吃,無人過問。那時把這些廉潔奉公的人叫“傻瓜”。共產(chǎn)黨的干部不需要貪污,工作與生活都有保障,不會因為生活而發(fā)愁,只要給人民做了工作,人民就會給你一定待遇,這都是社會制度的問題。因此,國民黨到什么時候也“三反”不了,貪污也去掉不了。我這么一想,反動派確是不行,私有制度產(chǎn)生一切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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