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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公使提倡君主立憲

辛亥往事 作者:李剛


1900年的庚子事變,清政府和這個國家都受到巨大打擊,對于清政府來說可謂忍辱負重,對于中國來說,可謂又遭劫難,都想有一番振作,但現(xiàn)實如何改變?這個時候在臺上的大臣雖然已經(jīng)不是頑固派占主導,但都還心存恐懼,怕批評現(xiàn)實說得太狠,慈禧太后再來個翻臉不認人,畢竟戊戌政變就發(fā)生在兩年前,所以都還不敢在政改方面說得太多。

第一個出來明確提出有必要推進政改的,是當時的駐日本公使李盛鐸,他首倡建立君主立憲制。1901年6月,他在變法條陳中寫道:“查各國變法,無不首重要憲綱,以為立國基礎。惟國體、政體有所謂君主、民主之分,但其變遷沿改,百折千回,必歸依于立憲而后底定。”“橫覽世界,殆無無憲之國可以建立不拔之也,而幸致富強者矣。” 從皇上到臣民,要有統(tǒng)一的行為標準,就是都要“依于立憲而后底定”,這在中國可是新鮮的玩藝。今人再看這個細節(jié)沒感覺,但當時能首先對朝廷說出這樣的話,還是需要很大氣魄的。

    還是駐外公使們見識多、膽子大,到了1904年3月24日,駐各國公使孫寶琦(駐法公使)、胡惟德(駐俄公使)、張德彝(駐英公使)、梁誠(駐美、墨西哥、秘魯攻使)等竟然聯(lián)名電請朝廷宣布立憲,主張“仿英德日本之制定為立憲政體之國”,明定憲法,“先行宣布中外,以固民心,保全邦本”,否則“外侮日逼,民心驚懼相傾、自鋌而走險,危機一發(fā),恐非宗社之?!?。

駐外公使們的上書給國內(nèi)的立憲派活動及地方督撫的立憲要求以巨大影響和支持。孫寶琦還鼓動朝廷重臣端方和張之洞說服朝廷立憲。7月2 日,直隸總督袁世凱、兩江總督周馥、湖廣總督張之洞聯(lián)銜奏請12年之后實行立憲,并請簡派親貴大臣赴各國考察政治。湖南巡撫端方在入朝召見之時,也反復聲明實行立憲對國家、對皇室都有大利。

1905年11月,出使美國大臣梁誠、新任出使英國大臣汪大燮與前出使英國大臣張德彝、前出使法國大臣孫寶琦、前出使德國大臣蔭昌、新任出使大臣劉式訓、新任出使德國大臣楊晟聯(lián)合入奏,再一次強調(diào)保邦致治、自強富國,非立憲莫屬。認為應該實行5年的必要預備期,屆時改行君主立憲。因為中國自身體制已經(jīng)傳承千年,實行迥異于傳統(tǒng)政治的立憲體制,必須實行三件大事:第一,“宣示宗旨”,將朝廷立憲大綱列為條款,使全國人民奉公治事,一以憲法意義為宗,不得稍有違悖;第二,實行地方自治之制;第三,定集會、言論、出版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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