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4.莫小毛打官司(3)

共和十年:社會篇 作者:鄭曦原


律師要50兩訴訟費

“您說我得付您50兩銀子,您才會出庭告張文青這個強盜嗎?您知道這條狗值多少錢嗎?”

“這狗不值錢。它只不過是我們街上一條黃毛雜種狗,但它每天都到我家來,我的二姨太總喂它,給它抓虱子。我二姨太做飯很好吃的。這狗根本不值錢。我其實根本不喜歡它,因為它很麻煩,身上到處是虱子,總喜歡溜到我臥房,爬到我的床上躺著。價錢?不,它不值什么價錢?!?

“我為什么要起訴張文青?因為他是烏龜和美女蛇生出來的壞種,他的心腸──”

“唉呀,你們美國人不能理解人的感情,你們想的全是錢。你們?nèi)绻麄α艘粋€人又想安慰他,就給他錢。如果想傷害一個人或懲罰他,就把他的錢拿走。您們知道人的感情嗎,知道人心嗎?”

“您要50兩銀子,我肯定會付給您。錢是小數(shù)目。您就是開出十倍的價錢,我也樂意付給您。因為張文青心腸太壞了──”

“50兩銀子對于您這樣一位有學(xué)問的了不起的大律師當(dāng)然只是小小的報酬了。親愛的先生,在我付給您銀子之前,我希望您考慮一下,以您和我這么深的交情,是不是可以降低一下費用呢?25兩怎么樣?我們的交情──”

“您說的沒錯,我們剛認(rèn)識不到一個小時。但您看我不是把您當(dāng)成最信任的顧問,向您敞開心懷了嗎?中國古書里不是說”英雄相見恨晚“嗎?(Between twin souls of friendship can be closed on sight)”

“唉呀,你們外國人就是這樣固執(zhí),死腦筋。那么在我付您50兩銀子之前,您是不是可以同意先接收25兩現(xiàn)錢呢?其余的25兩我給您個欠條。13天后,只要我老婆的大表哥跟浦東茶商做成那樁大專賣,他馬上就會把錢付給您。那個茶商每年跑兩次漢口呢?!?

“您不收欠條?那好吧,我給您做個頂好的棺材,漆成黑色,上面畫著紅色和金色的龍怎么樣?完全按您的尺寸來做!”

“還是不行???您就和法律一樣沒商量。啊,了不起的律師大人哪,我同意就是了。這里是50兩銀子,您拿去吧。我希望您不介意收下這張破支票。銀行的人只會少給您10%,因為它還不是破得很厲害?!?

“這樣就行了吧?您能跟我保證,張文青肯定會被判刑吧?”

“您連這都沒法保證???唉唉呀,我是多么可憐,如果連您都不能說服法官給這個黑心腸的惡棍判刑的話,我這心里怎么好受啊──”

“您說您很忙?怎么啦,你們這些外國人總是這么匆匆忙忙地。”

“好的,如果您寫信給我,我就過來見您。不,我會每天都過來找您的,因為我見到您就很高興,您是要保護我、替我復(fù)仇的人?!?

“我真是太高興了,能認(rèn)識您這樣了不起的人。愿您一直交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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