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做是為你好”
還有些虐待者并不為自己的行為抱怨他人,而是盡力辯解說這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許多父母仍然認為體罰是讓孩子明白道德或行為原則的唯一有效方法。給孩子的許多“教訓(xùn)”往往是打著宗教的旗號進行的。還沒有一本書像《圣經(jīng)》那樣被可悲地濫用,為自己毒打孩子辯護。
安·蘭德斯主持的聯(lián)合專欄內(nèi)的一封信使我驚呆了:
親愛的安·蘭德斯:
我對你向一個常遭母親抽打的女孩做出的回復(fù)深表遺憾。體操教師注意到了她腿上和背部的傷,稱之為“虐待兒童”。為什么你要反對抽打孩子?《圣經(jīng)》以明確無誤的語言闡明這是父母應(yīng)當做的?!扼鹧浴返?3章13節(jié)說:“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薄扼鹧浴返?3章14節(jié)說:“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正是這些家長常常認為孩子天性邪惡,他們相信嚴厲的責打可以防止孩子變壞。他們是這樣講的,“我就是在胡桃木做的鞭子下長大的,不時地挨點兒打?qū)λ麤]有什么損害”,或者“我要讓他敬畏上帝”,或者“她得知道誰說了算”,再或者“他得知道自己的身份,得守規(guī)矩”。
還有的家長則為打孩子開脫,認為這是成長道路上的禮儀,是使孩子變得更頑強、更勇敢、更有能力而必需的磨難。喬的父親使喬這樣認為:
我父親14歲時失去了他的母親。他一直放不下這事,他現(xiàn)在快64歲了,還是欲罷不能。最近他對我說,他對我嚴苛是因為不想讓我多愁善感。盡管他的話很荒謬,但他卻振振有詞。那意思是說,如果你自己感覺不到,在生活中就不會經(jīng)受痛苦。我向上帝發(fā)誓,我相信他當時真的認為在保護我免受傷害。他不想讓我經(jīng)歷他自己因母親的去世而經(jīng)歷的痛苦。
毒打非但未能使喬堅強勇敢一些,反而讓他滿心恐懼、疑慮重重,遠遠不能適應(yīng)為人處世的要求。認為嚴酷的體罰會對孩子產(chǎn)生積極的影響是荒謬的。
事實上,研究表明,體罰式的訓(xùn)誡甚至對具體的不良行為也不是特別有效。業(yè)界已證明,打孩子只有短暫的威懾作用,在孩子身上產(chǎn)生的是強烈的憤怒情緒,想入非非的復(fù)仇心理和自我怨恨。十分清楚,身體虐待造成的精神、情感以及經(jīng)常性的身體傷害遠遠大于一時的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