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講 古玩總述(5)

古玩鑒賞十六講 作者:趙汝珍


三 古玩商

古玩獨(dú)立成為商號,始于何時(shí),無從稽考。然據(jù)各名人札記之載述,明代中葉即已創(chuàng)興。降及有清,更為隆盛,業(yè)務(wù)極為繁興,地位亦甚崇尚。蓋系社會之實(shí)際需要所演成也。按京市古玩商,有小攤、掛貨鋪與古玩鋪三種。小攤與掛貨鋪,并非古玩之專營商,故本編所謂之古玩商,乃專指古玩鋪而言也。以前京市之古玩鋪,無處無之,而尤以琉璃廠為中心區(qū)。緣琉璃廠自明以來,即為書肆、紙鋪、筆莊、文具店之總匯集所。士大夫終日奔走于古玩商肆,顯示有閑與有錢,必易啟社會之疑,遭御史之參。但買書、買筆、買紙張、買文具固無人可非議、可指責(zé)也。商人循士大夫之心理,雜古玩商鋪于其間。好之者雖終年流連于古玩商鋪,亦可以遮掩一般之耳目。琉璃廠之所以成為古玩市場者,此為主要原因也。次之則后門一帶。因王公之所集居,古玩商肆亦多。今則王謝凋殘,滄桑迭變,除琉璃廠尚能維持外,其他肆街之古玩鋪,所存均已無幾矣。至古玩商交易之實(shí)情,亦多為世所不了解者。

一般外地人之心理,咸認(rèn)為北京商人最不注重信用,說謊騙人較任何外埠為甚。此種情形,在其他商界是否屬實(shí),作者不敢臆斷;惟在正式古頊商,則絕不如是,且絕對注重信用。古玩似無定價(jià),但在內(nèi)行確有定價(jià)。蓋以前仕宦府第,以此為遺留子孫最可靠之不動(dòng)產(chǎn)。如果價(jià)值不定,孰肯收存乎?且以前外官送禮,非特價(jià)值不爭,即品物亦不能見,完全由古玩商代辦,如果不重視信用,購主金錢上之損失尚小,其影響于購主之前程者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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