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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岡村寧次被判無罪內幕(5)

大遣返 作者:梅桑榆


1946年12月22日,東京廣播電臺廣播:

“過去以聯(lián)絡員身份留在南京的原陸軍大將岡村寧次,經蔣主席同意,近期即將來東京國際法庭作證。”

但是于同一天,《中央日報》即做了更正報道:

“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向中國政府要求岡村出庭作證一事,國防部尚未同意。據(jù)悉,蔣主席僅批準松井前往東京出庭作證。實際上,松井也未出庭?!?

直到1947年5月,《大公報》才發(fā)表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講話:

“相信岡村寧次于聯(lián)絡班任務結束后,應移交軍事法庭審理?!?

但是,6月17日,國防部長白崇禧即讓王俊中將向岡村寧次傳遞口信:

“根據(jù)國際情況,以暫不歸國為安全。為了敷衍輿論,也可能移交軍事法庭審理。但審判只是走走形式而已?!?

1948年7月7日,國民黨政府的軍事法庭在對戰(zhàn)犯的審理工作已接近尾聲,不得不著手對岡村寧次進行審判的情況下,終于對其發(fā)出傳票,令其12日上午10時到法庭受審。

這是一次走過場的審訊,僅由施檢查官對岡村寧次的作戰(zhàn)經歷,以及與之有關的部下之不法行為等有無責任問題提出訊問。一小時之后,審訊便告結束。

岡村寧次退庭后,庭長石美瑜與施檢查官、劉翻譯之間展開了一場激烈的爭辨。

石美瑜認為,岡村寧次既為被告,且健康狀況良好,應即移交戰(zhàn)犯監(jiān)獄監(jiān)禁。而劉翻譯則堅決主張岡村寧次現(xiàn)住寓所是國防部指定,除非該部指示,不能擅自離去。雙方爭執(zhí)不下,最后由國防部和石庭長協(xié)商,準予審請保釋。

直到8月9日,石美瑜向國防部部長提出“岡村應扣押于戰(zhàn)犯監(jiān)獄,于該處就醫(yī)”的申請,才得到國防部批準。在8月14日對岡村寧次預審后,將其送往上海高鏡廟戰(zhàn)犯監(jiān)獄。

軍事法庭8月14日對岡村寧次的預審更為神速,前后只用了半個小時。當岡村寧次走出法庭時,等候在外面的100多名中外記者立刻蜂擁而上,將其團團圍處,爭相提問,令岡村寧次一時失措,無言以對。國民黨軍憲兵一面為他開道,一面將他送進休息室。

自1946年日俘日僑遣返結束后,岡村寧次便成了頗為神秘的人物,而且很受新聞輿論界的關注,所以他一露面,便受到記者的包圍。

當岡村寧次被憲兵送進休息室后,仍有數(shù)十名記者跟進去,向他提問。直到10時30左右,岡村寧次才在憲兵的護送下登上卡車。有幾名記者竟爬上汽車,一路向岡村提問,直到監(jiān)獄門口方才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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