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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古代社會的階級制度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十六講 作者:呂思勉


第一章 古代社會的政治組織(一)

第一節(jié) 古代社會的階級制度

三代以前的社會和后世大不相同是人人知道的,但是三代以前的社會,究竟是怎樣一種組織呢?

大凡天下之事,沒有不由分而合的。古代交通未便,一水一山之隔,人民就不相往來,自然要分做無數(shù)小部落;既然分做無數(shù)小部落,自然免不掉爭斗;既然要互相爭斗,自然總有個勝?。弧皠俚娜耸钦鞣摺?,“敗的人是被征服者”,社會上就生出“平民”、“貴族”兩階級;權利義務,種種不同;這是把古書隨手一翻,就可以見得的,譬如《堯典》說“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xié)和萬邦,黎民于變時雍”。九族,百姓,黎民,等級層次,分得很為清楚。但是天下無論什么暴力,總是百年或數(shù)十年就過去的;古代這一種階級社會,卻持續(xù)到數(shù)千年,這是什么道理呢?要明白這個道理,就不得不考察當時“貴族社會自身的組織”。

人類最初的團結,總是血統(tǒng)上的關系。這個便喚做“族”。所以《白虎通》說:“族者,湊也,聚也,謂恩愛相依湊也;生相親愛,死相哀痛,有會聚之道,故謂之族?!彼^九族是:

父屬四:各屬之內(nèi)為一族,父女昆弟適人者與其子為一族,己女昆弟適人者與其子為一族,己之子適人者與其子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為一族,母之母姓為一族,母女昆弟適人者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為一族,妻之母姓為一族。這是今《戴禮》、《尚書》歐陽說。見《詩葛藟正義》引《五經(jīng)異義》。古文家把“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算做九族(《書·堯典釋文》),則是九世,不是九族了。

再從豎里頭算起來,就有所謂“九世”。這便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再由此而旁推之,就成了一篇《爾雅》上的釋親?!抖Y記大傳》上所謂“上治祖禰……下治子孫……旁治昆弟……”是說得最概括的。有這橫豎兩義,就把血族里頭的人團結起來了。

但是這種團結,范圍究竟還不十分大;出于九族九世以外的人,又想個甚么法子呢?《白虎通》說:宗者,尊也;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

有了“宗法”,便把血族團體里頭的人無論親疏遠近都團結了起來;橫里頭的范圍也廣,豎里頭的時間也持久了。所以宗法,實在是“古代貴族社會組織的根柢”。

宗法社會里,最重的就是“宗子”。這個宗子,便是代表始祖的。譬如有個人,征服了一處地方,他在這地方,就做了王,這便是“太祖甲”;他的嫡長子,接續(xù)他做王的,便是“大宗乙”;他還有庶子“次乙”,分封出去,做個諸侯。這個便是“小宗”;但是因為他做了諸侯,他的子孫,也奉祀他做大祖;他的嫡系,接續(xù)他做諸侯的,也喚做大宗;那么,次乙的子孫,對于乙這一支,固然是個小宗;對于次乙的諸子,分封出去做大夫的,卻是個大宗;做大夫的,儻然再把自己的地方分給子弟,也是如此,這個分封出去的次乙,便是《大傳》所謂“別子為祖”;次乙的嫡系接續(xù)下去做諸侯的,便是所謂“繼別為宗”。普通的所謂“宗”,本來是“五世則遷”的;這個“繼別”的“大宗”,卻是“百世不遷”。凡是大祖的子孫,他都有收恤他的義務;這許多人,也都有尊敬他的義務;那么,有了一個宗子,就把從始祖相傳下來的人都團結不散,而且歷久不敝了?!洞髠鳌匪^“同姓從宗合族屬”。

單是把這許多人團結在一塊,原沒有什么道理,但是當時所謂“為祖”的“別子”,都是有土地的;——不是諸侯,就是大夫?!岳^“別子”而為“宗子”的,都有收恤族人的力量;他的族人為自衛(wèi)起見,要保守自己族里的財產(chǎn),也不得不盡輔翼宗子的責任。這件事情的內(nèi)容:便是有一個人,占據(jù)了一片土地,把這土地上的出產(chǎn)和附屬于這土地的人民的勞力,來養(yǎng)活自己一族的人。

自己族里的人,便幫同他管理這一片土地上的事務。儻然土地大了,一個人管轄不來,便把自己的族人分派一個出去。這分派出去的族人,管理他所受分的土地,也用這個法子,這便是古代的“封建政體”。所以封建政體,是從“族制”發(fā)達而成的。

儻然一族的人,始終住在一處,并沒有分散出去,這一處地方上,也并沒有別一族的人和他雜居,原用不著這種法子。所以宗法之起,是為對抗異族而設的。

所以在古代,“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可以說做一串。所以說“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宗廟嚴故重社稷,重社稷故愛百姓……”《大傳》。把一國的事情和一家的事情,看作一橛。所以看得“孝”那么重——因為一個孝字,就把全社會——貴族社會——所以自衛(wèi)的道理,都包括在里頭。

所以在古代,天子要“撫諸侯”,諸侯要“尊天子”,也只是宗子收恤族人,族人尊敬宗子的道理。列國之間,要“講信修睦”,也只是同宗的人或者同族的人互相親愛,和全體社會是無關的。

再進一步,要扶持同族的人,叫他都不失掉固有的位置,就有所謂“興滅國繼絕世”之法。《尚書大傳》說:

古者諸侯始受封,則有采地:百里諸侯以三十里,七十里諸侯以二十里,五十里諸候以十五里;其后子孫雖有罪黜,其采地不黜;使其子孫賢者守之,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人;此之謂興滅國,繼絕世?!堵肥贰o》四。

他們同族不但都有分地,而且一有分地,就是互相扶持,叫他永久弗失。當時的貴族社會,有如此“精密”、“廣大”、“持久”的組織,平民社會,如何同他對抗呢?無怪“階級制度”要持續(xù)至數(shù)千年之久了。

然則這種制度,到后來是怎樣破壞掉的呢?這個仍出于“貴族團體自身的破裂”。古人論封建制度的說得好,做了皇帝,分封自己的弟兄子侄,出去做諸侯王;初封出去的時候,是親的;隔了幾代,就是路人了;怎不要互相猜忌。況且有國有家,原是利之所在,怎叫人不要互相爭奪。況且初行分封制的時代,總是地廣人?。坏昧税倮?、七十里、五十里的地方,四面八方,憑著你去開辟,總不會和人家觸接。到后世就不然了;你要開拓,就得要侵占人家的地方,怎能不互相沖突?互相沖突就總有滅亡的人。諸侯相互之間是如此,卿大夫相互之間也是如此,譬如晉國的六卿,互相吞并。所以古代的封建,是奪了異族的地方來分給自己的人。到了后世,便變做自己的“伯叔兄弟”,或者是“母黨”、“妻黨”的人,互相爭奪。爭奪之后,喪失產(chǎn)業(yè)的,便做了平民。少數(shù)的人所兼并的土地愈多,就喪失土地變做平民的人亦愈多,那么,古代的階級社會就漸漸的崩壞而變?yōu)槠矫裆鐣?。所以古代做官的人,都是所謂“世卿”,到后世卻變做了“游士”;古代當兵的人,都是所謂“士”之一族,到后世卻漸漸普及于全國的人,都是這一個道理。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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