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先秦政治制度(一)
第一節(jié) 封建
中國以統(tǒng)一之早,豪于世界,然秦始皇之滅六國,事在民國紀元前二千一百三十二年,亦不過余二千年耳。自此上推,迄于史事略有可知之時,其年歲必不止此。則中國之歷史,猶是分立之時長,統(tǒng)一之時短也。分立之世,謂之封建,統(tǒng)一之時,號稱郡縣,為治史者習用之名。然以封建二字,該括郡縣以前之世,于義實有未安。何則?封者裂土之謂,建者樹立之義,必能替彼舊酋,改樹我之同姓、外戚、功臣、故舊,然后封建二字,可謂名稱其實,否即難免名實不符之誚矣。故封建以前,實當更立一部族之世之名,然后于義為允也?!安柯淙詹?,民族日族”,見《遼史·營衛(wèi)志》。
部族之世,事跡已鮮可征,然昔人想象之辭,亦有不盡誣者。《呂覽》日:“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衛(wèi),肌膚不足以捍寒暑,筋骨不足以從利辟害,勇敢不足以卻猛禁悍,然猶且裁萬物,制禽獸,寒暑燥濕弗能害,不惟先有其備而以群聚邪?
群之可聚也,相與利之也。利之出于群也,君道立也。自上世以來,天下亡國多矣,而君道不廢者,天下之利也。四方之無君者,其民少者使長,長者畏壯;有力者賢,暴傲者尊;日夜相殘,無時休息,以盡其類,圣人深見此患也,故為天下長慮,莫如置天子也;為一國長慮,莫如置君也?!雹偈丫[》。《墨子》曰:“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亂者生于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為未足,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天子三公既已立,以天下為博大,遠國異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辨,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畫分萬國,立諸侯國君。諸侯國君既已立,以其力為未足,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正長。”《尚同上》。由《呂覽》之說,則自下而上;由《墨子》之說,則自上而下;二者皆有真理存乎其間,蓋古之民,或氏族而居,或部落而處,彼此之間,皆不能無關系。有關系,則必就其有才德者而聽命焉。又或一部族人口獨多,財力獨裕,兵力獨強,他部族或當空無之時,資其救恤;或有大役之際,聽其指揮;又或為其所懾;于是諸部族相率聽命于一部族,而此一部族者,遂得遣其同姓、外戚、功臣、故舊,居于諸部族之上而監(jiān)督之,亦或替其舊酋而為之代。又或開拓新地,使其同姓、外戚、功臣、故舊分處之。此等新建之部族,與其所自出之部族,其關系自仍不絕。如此,即自部族之世,漸人于封建之世矣。先封建之世,情形大略如此。封建之制,蓋亦嘗數變矣。其有傳于后而較完整者,蓋惟儒家之說。儒家之說,又分今古文兩派。孰非孰是,向為經生爭辯之端。其實二者皆擬議之辭,非史實也。今先略述二家之說,然后考其說之所由來。儒家之說既明,而封建之世之情形,亦略可睹矣。
《禮記。王制》日:“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白虎通》引無卿字,又云:“諸侯所以無公爵者,下天子也。”則上大夫即卿可知。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諸侯,日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制農田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幾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薄睹献印とf章下篇》答北官锜問周室之班爵祿略同?!睹献印吩啤疤熳右晃唬晃?,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與《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異。其云“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則與《王制》似異實同。又云“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亦與《王制》小異。《白虎通》引《含文嘉》,亦以為周制。云:殷爵三等。合子男從伯,或日合從子。地三等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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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政體:《恃君覽》言立君之理尚同立天子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