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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求天求地不如仇和”(6)

仇和十年 作者:包永輝


袁第一次送給黃2000元“探路”,被黃退回。第二次去摸底,黃向他開了個“以后再說”的口子。袁頓感事成有望,隨即給黃送去一袋湖東大米,內裝2萬元。袁對黃說:“湖東大米很好吃,您一定要親自吃呀!”

黃收錢后,主動打來電話:“小袁呀,工作不錯,身體問題也得注意,調動的事下次考慮吧。”1996年1月,黃帶袁去北京出差,袁又送給黃2萬元;回來后,袁趁熱打鐵,直接將2萬元送到黃的辦公室。10天后,袁茂堂如愿以償。

花6萬元代價,從黃登仁手里買來計生委主任一職后,袁茂堂開始拼命地追求“產出”,索性將單位公章和財務收據(jù)裝進提包,隨身攜帶,亂收濫罰,坐收坐支。在被刑拘時,辦案人員即從他的提包里搜出收款單據(jù)一本和現(xiàn)金1萬元。

另有人揭發(fā),交通局黨組書記一次在酒席上抱怨:“他媽的,我送錢還不行,想當個局長,只給了個書記。人家比我送的多?!?/p>

還有當時的縣財政局長陳震,年紀輕輕,30來歲就官居要職,掌管沭陽縣的錢袋(后來當上了副縣長)。他一位姓張的同學向他取經問道:“你進步這么快,有什么經驗快告訴老同學,讓老同學也有點進步呀!”

陳答:“那要送禮?!?/p>

張問:“送多少?”

陳豎起一個手指頭。

后來,張也給黃送了1萬元。不久,他當上了縣商業(yè)局局長。

大網(wǎng)很快到了收攏的時候

隨著多年來捂得嚴嚴實實的蓋子被逐漸揭開,問題官員的反偵查能力也越來越強。一到夜晚,辦案地糧貿大酒店就被人偷聽。情況越來越復雜。軍事斗爭經驗豐富的王益和采取三招應對: 立即將徐建林、交通局長等人帶到泗陽異地審問;從縣公安局領取手槍一支,配備給自帶走葉志連后就留住糧貿大酒店坐鎮(zhèn)指揮的宿遷市檢察院反貪局長許紹宗防身;嚴令專案組人員,所有情況只得向王益和本人和許紹宗匯報,對其他人一律不得有半點透露。

撒向黃登仁的大網(wǎng)很快到了收攏的時候。5月13日,黃的問題已經基本可以確定: 袁茂堂行賄6萬元、張向祿行賄1萬元,鐵板釘釘,而當時按照沭陽的經濟水準,貪污1萬元就夠判刑。

是日中午,王益和與仇和一起共進午餐。

“你要求短期內大見成效,我做到了。”王益和說。

“情況怎樣?”仇和急切地問道。

“下午給你詳細匯報。”

匯報材料王益和讓打字員只打印一份,文檔立即刪除。

仇和仔細看過材料,隨即決定:“明天向徐書記匯報?!?/p>

5月14日,仇和、王益和、許紹宗三人在宿遷市委書記徐守盛所住的宿遷賓館一房間,向徐緊急匯報。

認真聽完匯報,徐守盛一聲嘆息:“痛心啊!明天去南京,向省紀委匯報?!?/p>

之前,其實仇和已經和徐通過電話,徐守盛也已向江蘇省紀委書記曹克明電話匯報過了。曹是當年全國大案鄧斌案的主辦人。

5月15日,一行人來到南京,由王益和向江蘇省紀委、省檢察院具體匯報。

省紀委分管蘇北地區(qū)的一個常委對王益和說:“你說查出了問題,那只是個人交代的,你也不能說是事實?!?/p>

王益和回答:“至少是線索吧?!?/p>

當晚,省紀委決定立案審查黃登仁,是為“5?15”案件。因為黃時任宿遷市副市長,專案組由省紀委、省檢察院人員組成。

三天后,“5?15”專案組進駐宿遷。當時,黃登仁在泗洪視察。5月19日,黃被“雙規(guī)”。同時被“雙規(guī)”的還有他的老婆。辦案地點在泗陽。黃在自白書中說: 感到事情來得太突然了,一點思想準備都沒有,腦子里一片空白。

“這說明辦案的事黃登仁事先一點不知道?!蓖跻婧蛯Υ私忉屨f,“我對辦案人員紀律要求很嚴,只向我單線匯報。”

交代,一個接著一個

5月20日,黃“雙規(guī)”后第一個交代的是沭陽縣沭城鎮(zhèn)黨委書記徐守誠。這個人為了能進縣常委會,送給黃一枚金戒指、兩箱茅臺、5000元錢。這是事前辦案人員所沒有掌握的新情況。

當天上午,省紀委分管蘇北工作的同志即致電王益和: 將徐守誠帶來。王益和隨即電話請示仇和。仇和說:“我們正在觀摩?!?/p>

“能否晚上帶人來?”王益和向省紀委電話請示。對方回答:“不行,不能等,要馬上帶來。”

“那你就帶吧?!背鸷突卮鹜跻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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