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自古有崇尚道德的傳統(tǒng),歷史上罕見的清官故事被編成各種形式的戲曲傳唱不已——中國人對道德的約束力永遠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他們大多不明白,從根本上講,官場貪腐不僅是道德淪喪的問題,而是國家的行政體制存在巨大缺陷。
慈禧太后雖然老了,但思維還很清晰。她知道,目前清廷的危機,最重要的并非滿漢之間的勢不兩立,而是民間對朝廷積怨太深。如何化解積怨?靠獬豸肯定是不行的,只有在順應(yīng)民意的情況下,嘗試著改一改政治體制。不然,大清王朝真的要完結(jié)了。應(yīng)該說,除了革命派的武裝暴動和立憲派的強力呼吁,來自清廷權(quán)力系統(tǒng)內(nèi)部重臣大員們的壓力,也是促使慈禧下定決心實行政體變改的重要原因。自一九○五年起,湖廣總督張之洞、直隸總督袁世凱、兩江總督周馥和兩廣總督岑春煊等封疆大吏,或聯(lián)合上奏,或個人密奏,都極力主張改行立憲政體。
光緒三十三年(一九○七年)七月初七,新任兩江總督端方上奏:……近年不逞之徒,倡為排滿之說,與立憲為正反對。奴才愚見,以為宜服從多數(shù)希望立憲之人心,以弭少數(shù)鼓勵排滿之亂黨。擬請飭下廷臣,迅將我大清帝國憲法及皇室典范二大端,提議編纂,布告天下,必可永固皇基,常昭法守。至各省紳商所設(shè)地方議會,實有關(guān)于立憲基本者,如主持得人,宗旨甚正,似可加以考察,量為扶助,使信徒漸廣,皆趨于憲政之一途,亂黨煽惑愚民之力,當(dāng)不戢而消。嘗考古今制法之源,在乎合一國之人,能自部勒,以立紀綱,日進于不可侮辱之域?,F(xiàn)在內(nèi)患外侮,極為可憂,茍中外臣工仍以敷衍茍安為計,以傾軋排擠為能,恐安危之?dāng)?shù),不在黨徒之煽亂,而在政論之紛爭。伏愿我皇太后、皇上施綱斷之天聰,責(zé)憲政之實際,申儆臣工,力圖挽救,以鞏圣祚,以遏亂萌,天下幸甚。端方的見識可謂切中時弊。
五大臣出國考察西方憲政制度,是慈禧作出的一個重大決定。
但是,無論是朝廷重臣還是滿族貴族,他們給慈禧傳達的都是這樣的信息:如果不實行立憲制度,任憑內(nèi)憂外患蔓延,大清國就會走到極其危險的邊緣;而如果與日本一樣實行君主立憲制,不但可以平息國內(nèi)的重重積怨與憤恨,更重要的是還可以“皇權(quán)永固”——包括慈禧在內(nèi)的皇室成員權(quán)威依舊,日本的天皇不就是個例子嗎?
皇權(quán)依舊,這是對立憲制度的嚴重誤讀,也是對慈禧的嚴重誤導(dǎo)。
盡管五大臣被炸了,但炸彈是真的,立憲也是真的。
耽誤了幾個月之后,一九○五年十二月七日,考察憲政的大臣們還是出發(fā)了。
除了以山東布政使尚其亨、順天府丞李盛鐸替代了徐世昌與紹英之外,代表團的其他成員基本未變。從代表團的規(guī)模和組成上,可以看出對于立憲這件事,慈禧絕不是障人耳目地虛晃一槍:除五位大臣之外,代表團成員多達四十多人。為了使這個龐大的考察團不至于浪費朝廷的大筆銀兩而成為一次“公費旅游”,慈禧太后在選擇代表團成員的時候定了“心地純且有真識卓見”的標準。最后確定的成員的基本情況是:內(nèi)閣中書一人,翰林編修五人,商部員外郎和主事六人,戶部郎中和主事三人,兵部員外郎和主事二人,刑部郎中一人,海陸軍成員二十人,道府級官吏十三人,知縣和縣丞級官吏四人,參將和統(tǒng)帶三人——代表團的組成囊括了政、軍、商、司法等各個部門,既有文職也有武職,既有朝廷大員、政府要員也有地方縣一級的官吏,既有科舉出身的漢人也有滿族權(quán)貴子弟——這幾乎是大清王朝權(quán)力系統(tǒng)的一個微縮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