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誠信(6)

父母的品格:影響孩子的一生 作者:翟杰


三、德國——父母做孩子誠信的啟蒙者

德國的教育心理學家普遍認為,孩子在四五歲時是培養(yǎng)其價值觀和辨別是非能力的最主要的時期,97%的孩子的品性是在這個時期養(yǎng)成的。因此,在德國的青少年教育體系里,家庭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場所,父母則是孩子的道德教育的啟蒙者。德國在教育法中明確規(guī)定,家長有義務擔當起教育孩子的職責。在描述德國人的性格特點時,“嚴謹、誠實、守信”是經(jīng)常被提到的字眼,這與德國從小就抓誠信教育和家長以身示教是有很大關(guān)系的。德國家庭里家長非常注重為孩子營造一個真誠的氛圍.家長們普遍遵守這樣一個原則:教育孩子誠實守信,家長必須做出榜樣.在德國城鎮(zhèn)的十字路口隨處可見到這樣一塊牌子,上面寫著“為了孩子請不要闖紅燈”。據(jù)了解,自從立了這塊牌子,闖紅燈的行人和車輛明顯減少.

在德國,你如果隨地亂扔垃圾或者在沒有停車標志的地方停車,馬上就會有人過來阻止你,并給你灌輸一套遵守社會公德,為下一代作好榜樣的理論.氛圍教育不僅培養(yǎng)了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質(zhì),同時也規(guī)范了成人自覺遵守社會秩序,誠信待人.

四、瑞士——賦予誠信以法律的尊嚴

在瑞士,公德教育深入人心。幾乎所有人都表示并不太在乎子女將來是否成就大業(yè),但希望他們能遵紀守法,善良正直。

許多外國游客初到瑞士都有耳目一新的感覺,街道的安靜整潔、當?shù)厝说恼\實有禮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瑞士人之所以能保持較高的社會道德水準,根本原因是他們誠實守信的傳統(tǒng)民族精神。瑞士人很早就將誠信入法,1907年瑞士國會通過的《瑞士民法典》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的民法典之一。這部法典的第二條規(guī)定:“任何人行使任何權(quán)利,或履行義務,均應以誠實信用為之。”這使得誠信原則成為民法的基本原則。許多瑞士服務行業(yè)都實行先消費后付賬的方式,將賬單寄到家中,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nèi)支付,其基礎就是全體國民良好的信用。

誠信其實包含著兩方面的內(nèi)容,一是對自己誠實,二是對他人守信。對自己誠實其實是對他人守信的一個基礎,如果對自己都無法做到誠實的話,那么更加無法對他人做到守信,所謂的“誠信”也將無從談起。

現(xiàn)實生活中,我國的很多父母都是愛子如命,把孩子當做“小皇帝”“小公主”,處處維護孩子,不能讓孩子受到一點的委屈,甚至當孩子沒完成作業(yè)時還幫他們向老師撒謊,說作業(yè)忘記帶了,有時甚至把責任推到自己的身上,這其實是非常錯誤的做法,也是對自己不誠實的表現(xiàn)。父母這樣的做法,會讓孩子無法準確地辨別是非,對孩子的影響貽害無窮。

一個品格完善的人,最基本的一點就是要對自己誠實。

1809年2月12日,亞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個農(nóng)民的家庭。林肯小時候,家里很窮,他沒機會上學,每天跟著父親在西部荒原上開墾、勞動。他自己說:“我一生中進學校的時間,加在一起總共不到一年?!钡挚锨趭^好學,一有機會就向別人請教。沒錢買紙、筆,他放牛、砍柴、挖地時懷里也總揣著一本書,休息的時候,一邊啃著粗硬冰涼的面包,一邊津津有味地看書。晚上,他在小油燈下常讀書讀到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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