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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節(jié):林秋離:寫歌,我跟熊美玲幾乎天下無敵(2)

我,作詞家 作者:陳樂融


我后來寫《一生情一生還》,因?yàn)槊懒岬倪x擇對我是一種肯定、對窮小子的肯定,是一種托付。我就告訴她,我會把寫歌當(dāng)一個事業(yè)來做,我有計(jì)劃、有條件、有藍(lán)圖地來寫歌。

我寫歌絕對不是靠靈感的,而是有目的、有任務(wù)性的。第一個,我要確保她喜歡我的詞,因?yàn)槲覀兒献魅渴怯锰畹?,她先有曲我寫詞,我要先確保我是不是還能吸引她,她是我取悅的唯一對象、是我的客戶。第二個,我必須將作品賣掉。第三個,必須讓賣掉的作品想辦法讓它變紅。

我能控制的是我盡量把歌詞寫得有紅的可能,盡力讓作品變主打歌。這樣可以確保很多事情,一、我有版稅領(lǐng),可以養(yǎng)活她;二、可以跟她家人講:"我不貪圖你們?nèi)魏我环皱X。"三、我也可以跟我家人講:"你們不用擔(dān)心,我自己一個人在臺北過得很好。"

1985年我們發(fā)表第一首合作,范怡文《一生情一生還》,緊接著張清芳《我還年輕》、林慧萍《無情弦》。這三首歌是排行榜1985、1986年最紅的歌,而且是很接近的密度。我們結(jié)婚是1987年?;楹笪辶?,我地位已經(jīng)確定,尤其寫了黃鶯鶯《哭砂》,非常膾炙人口,大街小巷都在唱我們的歌,她哥哥們不要說與有榮焉,至少確定他妹妹不會餓死了。

陳:在"取悅她"和"讓賣掉的作品變紅"中間,有沒有過矛盾?作曲者有沒有嫌棄過你把她的歌變得"媚俗"?

林:熊美玲并不見得認(rèn)同很文藝性的作品。對她來說,歌詞不是文學(xué),是音樂的一部分。文學(xué)歸文學(xué),在中國來說,文學(xué)是屬于視覺的,寫下來讓人看的;歌詞是要用唱的,不是文學(xué)。

歌詞比較類似某種樂器,要發(fā)出字、音。她是把歌詞從音樂性的角度判別的,剛好我也是這么認(rèn)定的,我們倆在這方面有共識。

一開始我的詞被她批評到一塌糊涂,她說:"你這東西太矯情、太咬文嚼字、太文學(xué)性了,不能入歌。"她丟一些西洋歌曲給我聽,那些歌詞很簡單,非常簡單,她說:"你先不要管它的文字面,先管它的口感,你唱這些詞的時(shí)候有什么感覺?"

慢慢我就明白她要什么東西,慢慢寫出來她要的,不巧,這也是唱片公司要的東西。很好呀,皆大歡喜,對我來說就OK呀!到后來我認(rèn)可我是一個"職業(yè)作家",職業(yè)選手要職業(yè)的養(yǎng)成,要忠于職業(yè),要滿足客戶需要,要符合粉絲。

陳:成名后一定很多人想接近你,你對感情的處理態(tài)度如何?

林:我追一個熊美玲就付出我的一輩子,還會想再試一次嗎?你有幾個人生?我這個人不是不會玩耍,但萬一玩出火花、玩出真心怎么辦?在感情世界中我是很脆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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