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3."清查老虎真假,嚴禁逼供信"(11)

反腐風暴:開國肅貪第一戰(zhàn) 作者:王少軍


在揚州市,"火藥味較濃烈,一些單位的打虎隊,采取車輪戰(zhàn)術,對貪污或懷疑對象,施以罰站、罰跪、刮鼻子、加手銬、甚至坐'老虎凳',勒令坦白認罪。"

在南京市,"一時戴高帽子、掛牌、亂打亂綁亂罰跪、生追硬逼成為普遍現(xiàn)象。如下關銀行辦事處'輪番轟炸'八晝夜,迫使審查對象'承認'貪污60億巨款。"截止到1952年2月19日,南京市自殺者26人,其中12人自殺未遂,還有八人的家屬自殺。

由于"老虎"的數(shù)字來自上級的估算,甚至是相互攀比層層加碼的結果,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會嚴重脫離實際。同中國歷次群眾性政治運動都會出現(xiàn)的情況一樣,此舉更是給那些奸佞小人打擊報復、誣陷栽贓自己的仇家開了方便之門。甚至有些人因響應上級號召,檢舉有貪污嫌疑者,自己反倒被打成貪污分子,蒙受冤屈。而把諸多不是"老虎"打成"老虎",把"小老虎"打成"大老虎",更是不能不訴諸于"逼、供、信"。

以華北軍區(qū)某軍"打虎"戰(zhàn)役為例。該軍因為要在"打虎"斗爭中爭榮譽,下達"打虎"指標時特別強調各團之間要相互比賽,看誰打出"老虎"最多。于是,有的團號召黨員互相懷疑,帶頭坦白,結果一些沒有貪污的黨員,為了響應團黨委的號召,主動"坦白"說自己貪污了幾百萬元,以示黨員"示范作用"。有的團對被懷疑對象打、罵、捆、凍進行逼供,只要貪污數(shù)字,不管有無證據(jù)。有的團更是使用車輪戰(zhàn),甚至非法使用肉刑,兩天就搞出貪污1000萬元以上的貪污分子20多人。

察哈爾省天鎮(zhèn)縣以區(qū)為單位,為找"大老虎"嫌疑,把干部們集中在一個院子里吃飯睡覺,緊閉大門,一律不許出入,嚴禁信件往來、打電話和會客。街上還布置了警衛(wèi)隊巡查,一碰上區(qū)干部便端槍逼問,搞得區(qū)干部們人人緊張,噤若寒蟬。

山西富農灘煤礦為"打虎",創(chuàng)造出"軟硬兼施"戰(zhàn)術,其中"硬"的辦法就有17種之多,包括"(1)一律不準出門;(2)戴布條(藍布條可自由行動,紅布條在院內活動,白布條不準出門。據(jù)80人統(tǒng)計,戴藍條的僅25人,戴紅條和白條的有55人);(3)大會斗爭;(4)不準睡覺(反省);(5)用棍頂下顎(迫其不能低頭);(6)罰蹲(一直到腿酸也不準動);(7)通宵罰站;(8)坐反椅;(9)跪板凳;(10)頭抵墻;(11)頭頂碗;(12)兩手舉木棍;(13)不坦白不叫上廁所;(14)變相的打(扳指頭、扭耳朵);(15)上'臨時法庭'(設一二審判員,由總支或保衛(wèi)科長擔任;三四個武裝隊員,曾審訊過6個人,這6個人都在'法庭'上被捆過);(16)捆;(17)手銬加木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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