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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IT巨擘的爆發(fā)與挑戰(zhàn)(10)

IBM:藍色基因 百年智慧 作者:張烈生


IBM PC的得失

提起PC,幾乎所有人都會想到IBM。甚至在一段很長的時間里,整個行業(yè)都在做著“IBM PC兼容機”的生意,圍著IBM PC大做文章。對于很多一般老百姓來說,IBM就是“做PC的那個公司”。

但其實IBM并不是PC的發(fā)明者。自英特爾公司1971年發(fā)明微處理器后,1975年,一家叫做MITS的公司研制出PC的前身ALTAIR8800,使用英特爾8080微處理器,但是沒有顯示器和鍵盤。1976年,一家名叫蘋果電腦的公司成立,并于1977年推出了配有鍵盤和顯示器以及擁有彩色圖形功能的APPLE Ⅱ電腦,這是最早進行大規(guī)模生產的PC,在市場上獲得青睞。不過開始時人們還只把這類產品叫做“微機”(Microcomputer),一直等到IBM推出以“PC”為名的產品時,這種機器乃至這個行業(yè)才被稱為PC行業(yè)。

蘋果電腦的快速成功吸引了大批的仿效者。隨后的幾年,市場上出現了幾十家微機生產商,但是,無論是蘋果還是這些廠商,都像S/360之前的大型機廠商一樣,使用不同的微處理器、操作系統和軟件,沒有統一標準,彼此互不兼容。

傳統的IBM研發(fā)勢力并不重視這個市場,早在1975年時他們曾以自己的技術推出一部叫做IBM 5100、定價從9 000美元到2萬美元的“重量級”(約22千克)微型電腦來測試市場,結果失敗,因而下了對市場并不看好的結論。直到IBM的總部管理委員會看到像VisiCalc(最早的電子表格軟件)這樣的商用軟件出現,能把微機用在企業(yè)環(huán)境中,才感到威脅和勢頭不對,于1980年匆忙介入。為了避開傳統研發(fā)勢力的干擾,管理委員會在佛羅里達州成立一個獨立的業(yè)務部門研發(fā)PC。為了一舉超越競爭對手,他們必須在一年之內推出自己的產品。但假如要依靠IBM自己重新設計的話,起碼要三年時間。這個部門認為唯一的方法是采用開放架構和標準,操作系統委托獨立軟件公司開發(fā),而處理器則從第三方或IBM內部以競標方式選擇。這個建議最后被管理委員會接受,打破長久以來的研發(fā)傳統。一年后的1981年8月12日,IBM發(fā)布了售價不到1600美元的第一款PC,IBM 5150,并將其命名為IBM Personal Computer(IBM PC)。而PC這個縮寫,也由此成為所有微機或PC的代名詞,PC的時代正式開始。

IBM PC一上市立刻受到瘋狂追捧,1982年中,IBM PC以每分鐘銷售一臺的速度席卷市場。很快,PC市場就形成了IBM和蘋果雙雄較量的局面,雙方各自推出新的產品,在技術上進行激烈的競爭。在IBM PC面世以前,PC只是專業(yè)人士“個人業(yè)余”的嗜好。IBM的參與,為這個行業(yè)加上了“商業(yè)用”的標簽。獨立的軟件公司看到企業(yè)客戶的商機,紛紛開發(fā)能在IBM PC上使用的商業(yè)應用。得益于企業(yè)市場和開放架構的幫助,到了1984年,IBM推出的PC/AT已經徹底擊敗蘋果的Macintosh電腦,成為PC業(yè)無可爭議的霸主。

雖然PC不能說是IBM發(fā)明的,但PC行業(yè)的興旺無可爭議地和IBM的市場思想領導力分不開。在IBM振臂一呼的同時,IBM的開放架構實際上制定了PC的行業(yè)標準,同時也延伸出一個IBM PC兼容機和應用軟件的市場。一些PC兼容機生產商如康柏、虹志電腦(AST),一度成為IT的新貴,搶走不少IBM的市場份額,二者甚至曾經搶在IBM之前制造出基于英特爾386處理器的電腦,康柏還一度成為PC界老大。只是這些公司和DEC、王安等一樣,最終都悄然消失。前者一度想進軍系統業(yè)務而吞并DEC,最后被HP收購,而后者則在1998年把剩余的知識產權賣掉。

IBM PC的誕生,雖然讓自己在多年內擁有PC市場的“冠名權”,但IBM并不是其中的最大贏家。由于IBM5150使用的是英特爾8088微處理器,操作系統使用的是IBM委托微軟公司開發(fā)的MS-DOS系統,而且IBM采用開放標準,公開了大部分技術資料,這使得其他生產商很容易生產出相同架構、采用IBM標準接口的IBM PC兼容機。于是,英特爾的微處理器和微軟的操作系統得益于IBM的市場影響力,成為了PC的標準架構,在IBM PC兼容機市場中,坐收漁利。英特爾和微軟也因為這個機會脫穎而出,前者戰(zhàn)勝了摩托羅拉等微處理器生產商,后者的MS-DOS超過了另外兩種主要操作系統CP/M 和PASCAL,成為PC市場的最大贏家。

當今天再來回顧那段歷史,如果當初IBM選擇的不是英特爾和微軟,那么今天的IT行業(yè)不知會是怎樣的。又假如老沃森或小沃森還在經營IBM的話,他們會否容許IBM PC的處理器和操作系統兩個最重要的部分不被IBM所擁有?又假如IBM當時堅持“買斷”MS-DOS的話,微軟還能夠在20世紀90年代叱咤風云嗎?這幾個問題關系到誰真正主宰PC市場標準的問題,直接影響了將近30年的PC時代的格局,同時也帶給我們有關業(yè)務模式設計和戰(zhàn)略制高點的討論。

PC業(yè)務曾經對IBM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的收入有很大貢獻,也讓IBM的名字走入尋常百姓之家。但失去戰(zhàn)略制高點標準的控制意味著,開放架構是市場競爭中最純粹和殘酷的一種狀態(tài),隨著時間的轉移,生產的效率和成本幾乎成為唯一的生存條件。明白這個道理,也就不難明白為何IBM最終在20年后也要洗手離場,專注于利潤更高的業(yè)務。而至今還活躍于PC市場的企業(yè),全都已變成成本控制和市場包裝專家,在狹小的創(chuàng)新和利潤空間中生存。唯一的例外是蘋果,在第一次PC大戰(zhàn)之時,它以技術創(chuàng)新贏得部分市場的歡心,卻因為“標準”原因敗陣于IBM和兼容機體系。30年后,蘋果從經驗中學到,光是技術創(chuàng)新并不足夠。它第二次的成功,實際上是業(yè)務模式設計、產品創(chuàng)新、建立標準和企業(yè)文化等綜合能力的執(zhí)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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