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分場的高音喇叭一遍又一遍地播放我的決心書和保證書。下午集合,我又代表要走的犯人在全體大會上發(fā)了言,留下的犯人依然把我當英雄,熱烈地鼓掌,橫豎一死!值了。要調走的犯人眼都綠了,個個看我的眼里都冒著綠光,嘴里罵著娘,甚至有當面譏諷的:“露能!裝他媽的孫子,叛徒、漢奸!”
這算什么?我怕罵嗎?能出一次風頭,展示一下自己敢作敢為的豪氣,心里也就滿足了,多少也沖淡一些被調走的恐懼和痛苦。
發(fā)完言后,我更加清楚自己的命運了--走一個也非我莫屬,心里反倒坦然了。誰知,夜里我剛剛進入夢鄉(xiāng),覺得頭上挨了一家伙,沒等我清醒過來,噼里啪啦,鞋底子、小馬扎、拳頭像雨點子一般落到了我的頭上、身上,打得我暈頭轉向。
“干什么?安靜了!”巡視的警察制止道。
“刷!”這幫人全部躺到了自己的鋪上,全都像睡著了一樣,警察從門上的觀察孔里看看沒什么事情就走了,我身上很痛,到處都痛,我招誰惹誰了?他們真下得了手,這些人,都是唯利是圖的小人!我知道是自己的決心書和保證書惹的事,犯了眾怒,可是,我逃跑后又是批斗又是挨揍,他們的工作時間縮短了一半,得到了足夠的休息,一個個把我當英雄,偷著給我送吃的,原來是想拿我當槍使呀?想到這里,我突然有一種被別人耍弄了的感覺。人絕不是同病相憐,更多的是相互利用--越是在難處,這種表現越突出。我經過這次挨打,終于明白了,犯人沒有一個好東西,公安局算是抓對了!送新疆不虧。你們這些人渣子!我在心里狠狠地罵著。
天亮后,我的臉腫了起來,身上也青一塊紫一塊,隊長一再的追問我,我怎么能向隊長說出原委呢?政府干部當著大家伙的面多次問我,怎么搞的?并一再強調為我做主,我就當著大家的面撒謊:“昨天晚上去廁所,不小心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