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十六歲是花季,林徽因是幸福的,在花季之齡遇上像徐志摩這樣的青年才俊。他滿足了一個少女對浪漫愛情所有的幻想,填補了她對詩意生活的所有渴望。在倫敦這個雨霧之都,林徽因終于找到了一個可以陪她共有一簾幽夢的男子。盡管這個男子未必真地合適,盡管他們未必可以不管世俗約束義無反顧地在一起。但他們都愛上了那句話: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jīng)擁有。
盡管現(xiàn)實生活給了他們諸多無奈,畢竟徐志摩是有家庭的男人,他有責任在身,不能像單身男子那樣自由。但是愛情一旦來臨,又怎顧得了那許多?一個是情竇初開的少女,一個是風度翩翩的青年,他們有著相同的情懷,詩意的夢想。莫說彼此邂逅在寂寞的異國他鄉(xiāng),就算是相逢在擁擠的人流中,也能一眼認出誰是你命定的那個人。這就是所謂的感覺,有緣之人,在岔路口不小心失散,也會有一枚紅葉指點你去將對方尋找。
總之,在英國倫敦,林徽因遇上了徐志摩,她生命中第一個愛的男子。無論是緣是債,是悲是歡,是甜是苦,都要學會嘗試,學會開始。也許他們行走在一條荊棘叢生的路途上,但一定也有清風明月相伴。他們承諾了彼此,愿意攜手共赴天涯。只是,天涯到底有多遠?是一米陽光的距離?是一個春天到秋天的距離?還是一生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