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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專案組(2)

劉少奇冤案始末 作者:黃崢


據(jù)參加過“劉少奇專案”工作的肖孟回憶:1967年夏,有一次肖孟問康生,設立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有沒有文字的批示?康生說,毛主席在西郊機場接見紅衛(wèi)兵時他曾匯報過,并寫過一個備忘錄交給了中央辦公廳負責人。

現(xiàn)在分析,康生所說的“備忘錄”就是這份書面材料。

需要指出的是,這份書面材料表明,當時只是決定把有關材料“交丙組專案辦公室調(diào)查研究”,并沒有說要成立劉少奇的專案組。但康生、江青等人在后來的實際操作中卻設立了一個相當龐大的“劉少奇專案組”。

劉少奇當時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憑這樣一紙不倫不類的所謂“備忘錄”,就對一位經(jīng)過中共中央全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出來的高級領導人立案審查,充分說明“文化大革命”中法制的破壞是何等嚴重!莊嚴的黨章、憲法已成了一紙空文。

審查劉少奇是誰提議的?據(jù)戚本禹1979年12月回憶,是“由陳伯達向主席提起劉、王的歷史審查問題”。而筆者在1987年11月訪問陳伯達時,陳伯達又說“這件事是江青提出來的”。好在這個問題并不十分重要,這里姑且錄以存之。

這個專案組的名稱很混亂。1966年12月剛成立時叫“王光美專案小組”,對外叫“中央辦公廳丙組”。1967年3月康生在那份“備忘錄”中又把它叫做“丙組專案辦公室”。1967年5月中旬,謝富治向“丙組”人員宣布:“丙組”改為“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對外叫“五○四組”,組織上歸中央專案審查小組第一辦公室領導。在該專案組的內(nèi)部文件中,也是幾種名稱混用,有時單獨用“王光美專案組”或“劉少奇專案組”,有時用“劉、王組”。

這個專案組在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對劉少奇定案后繼續(xù)存在,大約到1973年6月以后才結(jié)束使命。這過程中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xiàn)象:雖然專案審查劉少奇從1967年3月就已正式開始,5月以后進展加速,但一直到1968年4月中旬以前,關于劉少奇案情的各種請示報告和對外聯(lián)系工作仍用“王光美專案組”名義,1968年4月下旬起才用“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的名義。這可能也是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心虛的一種反映。

專案的領導成員和工作人員變動更大。1966年12月剛成立時領導成員中有蕭華(當時任總政治部主任),不久蕭華遭到誣陷迫害,當然也就不可能再參與其事。1967年9月11日,謝富治親筆寫了一個便條:“王光美專案成員于下:江青、謝富治、戚本禹、汪東興、葉群組成王光美專案小組。請總理、伯達、康生同志批。原來的蕭華同志不再參加了?!?/p>

這時的“王光美專案小組”,實際上已經(jīng)是“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謝富治再次被任命為組長。當時戚本禹還被任命為副組長,過了沒多久,他也被揪出打倒。

究竟有多少人參加了“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的工作?現(xiàn)在已經(jīng)難以準確統(tǒng)計。專案組的組織機構(gòu)幾經(jīng)改組、擴充,工作人員也就不斷調(diào)整、增加。1966年12月剛成立“王光美專案小組”時,只有幾名工作人員,以后陸續(xù)增加到數(shù)十人。工作人員中有相當一部分只參與了某一項工作或一段時間的工作,經(jīng)常有人調(diào)進調(diào)出。有一個時期還在專案組之外成立了若干個“外圍組”,擔負一些次要工作。至于從一些省、市、地方部隊、紅衛(wèi)兵組織中抽調(diào)人員配合工作或參與局部工作的,那就更多了。例如:集中關押該案嫌疑犯的北京第二監(jiān)獄,一次就從軍隊借調(diào)了100多名干部做審訊工作。為查所謂“1929年劉少奇在沈陽自首叛變”的證據(jù),僅沈陽一地就組織了400人的“徹查隊伍”查閱敵偽檔案。

專案人員中有些人因不被信任而調(diào)出或清除出專案組,有的甚至被關押坐牢。1967年11月,謝富治等下令將公安部調(diào)來的人全部撤出,另從軍隊調(diào)來一批干部取而代之。曾擔任專案具體負責人的肖孟,被江青點名批評為“右傾”,于1967年11月被逮捕入獄。

盡管專案人員有很大變動,但這項工作一直處于江青、康生的操縱之下。前臺的直接負責人則主要是謝富治。

1968年2月22日,謝富治在專案組的一份報告上批道:“大叛徒劉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志親自抓的。今后一切重要情況的報告和請示都要直接先報告江青同志?!?月27日下午,謝富治又向?qū)0附M人員談了這一問題。當時一位專案人員的筆記本上就記載著謝富治這樣的指示:“今后,應當原原本本的向江青同志報告,并要把犯人的原件供詞送上?!薄耙薪M織觀念,腦子里要有個江青同志,重大事要請示江青同志,有利于把案子搞好,有利于把叛徒抓完,有利于把文化大革命搞好?!睋?jù)戚本禹回憶,中央常委要康生分工負責劉少奇一案,說:“主席把這樣重要的工作委之于康生,康生很高興。那時陳伯達與康生鬧矛盾,把康生的夫人從中央文革辦公室擠走了,康生情緒一度不太好。主席委托他這項重要任務以后,他的情緒又好起來。”

整個專案工作過程受江青、康生、謝富治這三個人操縱和直接指揮的痕跡是非常明顯的。要事都要向他們直接匯報,專案材料和工作報告都要首先經(jīng)過他們之手才能上報或作進一步處理。他們還不斷地劃框框、定調(diào)子,然后要專案組搜集材料。稍不如他們的意,輕者批評、整頓,重者調(diào)離、關押,一直到按他們的旨意行事,達到他們的要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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